按照《2020莱阳市事业单位(卫生类)二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现将笔试成绩、进入现场资格审查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笔试成绩
见附件1。
二、进入面试范围各岗位最低分数线
笔试成绩备注栏带“★”人员为进入现场资格审查人员。(因应聘人员弃权等原因造成的面试人员空缺,将在面试前电话通知递补,请未进入现场资格审查范围的应聘人员保持手机24小时畅通。)
三、现场资格审查
(一)时间及地点
2020年11月11日,上午8:30-11:30。
莱阳市卫生健康局南楼三楼会议室(莱阳市玉带路14号)。
(二)程序
第一步:提交资格审查材料,工作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审查。提交材料要求:
1.除笔试准考证、《莱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亲笔签名的《诚信承诺书》须提供原件外,其他材料均须提供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其中,原件在审查结束后当场返还。
2.须提供一寸彩色免冠照片2张(必须与笔试准考证同底版)。
3.报考面向应届毕业生招聘的人员
2020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交:①身份证;②毕业生就业主管机关签发的就业报到证或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③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④已经签订就业协议书的,还须提供具有用人管理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解约函。
2018年、2019年国家统一招生、离校时和在国家规定择业期(二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普通高校毕业生提供:①身份证;②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③毕业生就业主管机关签发的就业报到证;④档案存放证明;⑤未缴纳社会保险证明(到户籍地社保部门查询开具)。
4.报考面向乡村医生定向招聘的人员。①身份证;②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③镇街卫生院出具在乡村医生岗位上工作年限证明(主要领导签字加盖公章);④社会保险缴纳年限证明;⑤岗位要求的医师执业证书、医师资格证书等证书。
5.报考非定向招聘岗位人员
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须提交:①身份证;②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③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已经就业或签订就业协议书的毕业生还须提供签约单位出具的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信或解约函;④岗位要求的医师执业证书、医师资格证书等证书。
未派遣的毕业生须提交:①身份证;②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③毕业生就业主管机关签发的就业报到证(研究生可提供就业推荐表及就业协议书代替就业报到证)。④岗位要求的医师执业证书、医师资格证书等证书。
其他应聘人员须提交:①身份证;②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③已经就业的需提供具有人事管理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信(采用《简章》附件3式样)。④岗位要求的医师执业证书、医师资格证书等证书。
实行集体人事代理或劳务派遣的,用人单位和人事代理或劳务派遣机构均须盖章;实行个人人事代理的,由人事代理机构盖章。报名时有工作单位,但现已解除劳动合同或就业协议的人员应聘的,还须提供解除劳动合同或就业协议证明材料。
6.除2020年应届毕业生外,须提供报考依据学历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自行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证书查询系统打印)。
7.招聘岗位有其他要求的,还须按要求提交其他相关材料。
第二步:缴费。考生持经审查人签字的资格审查材料,缴纳面试考务费70元(考务费只收取现金,请自备零钱)。
第三步:领取面试通知书。缴完费的考生当场领取面试通知书。
(三)注意事项
1.现场资格审查必须由本人亲自到场,不得委托他人。
2.现场资格审查提交材料不全的,须在现场资格审查后第二天上午12:00前提交。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信因故不能在现场资格审查时提供的,也可在面试后2个工作日内提供。本人未经招聘主管部门同意,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现场资格审查,或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指定材料,均视为弃权。
《莱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中空白的部分考生要填写完整,学习简历从小学开始填写,时间要无缝衔接。
四、面试时间
面试暂定于11月14日。参加面试的具体时间及地点以面试通知书为准。
五、疫情防控注意事项
1.为保证考生身体健康,根据新冠肺炎常态化疫情防控有关规定,考生进入面试资格审查点,应当主动出示山东省电子健康通行码(绿码),并按要求接受体温测量。
2.无法提供山东省电子健康通行码(绿码),以及经现场卫生防疫专业人员确认有可疑症状(体温37.3℃以上,出现持续干咳、乏力、呼吸困难等症状)的考生,不得进入资格审查点进行资格审查。
3.请考生注意个人防护,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除核验考生身份时按要求及时摘戴口罩外,进入资格审查点应当全程佩戴口罩。
请广大考生近期注意做好自我健康管理,以免影响现场资格审查及面试。
六、其他
1.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要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并及时了解莱阳市人民政府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如两次拨打考生报名预留电话,出现停机、关机、无法接通或无人接听的情况,则依次递补下一名考生,因本人原因错过递补通知等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2.现场资格审查与网上初审结果不一致的,以现场资格审查结果为准。经审查符合条件的人员,领取面试通知书。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其考试资格。
3.领取《面试通知书》后,应仔细核对《面试通知书》姓名、报考职位等信息,避免错领情况发生。
4、其他未尽事宜,按照《简章》及《应聘须知》办理。
咨询电话:
莱阳市卫生健康局: 0535-7286086,0535-7286792
附件1:2020年莱阳市事业单位(卫生类)二次招聘工作人员笔试成绩.xls
莱阳市卫生健康局
2020年11月7日
原网址:http://www.laiyang.gov.cn/art/2020/11/7/art_29340_2864343.html?xxgkhide=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