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令第6号)、《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试行多元化办法的通知》(青人社字〔2014〕19号)、《青岛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试行)》(青人社发〔2017〕3号)、《关于进一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鲁办发〔2015〕53号)以及我市有关规定和要求,2021年莱西市卫生健康局下属公立医院面向全国医学类毕业生校园招聘控制总量工作人员147名(详见《2021年莱西市卫生健康局下属公立医院面向全国医学类毕业生校园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以下简称《计划表》),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
青岛莱西市人民医院、青岛莱西市中医医院、青岛莱西市市立医院、青岛莱西市皮肤病医院。
二、招聘范围和条件
青岛莱西市卫生健康局下属公立医院校园招聘面向全国医学类2021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及择业期内(2019年、2020年)未落实过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需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4.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本科学历年龄应在30周岁以下(1990年6月5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年龄应在35周岁以下(1985年6月5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学历年龄应在45周岁以下(1975年6月5日以后出生);
6.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它资格条件。
定向、委培毕业生应聘,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曾受过刑事处罚,被开除党籍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2021年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应聘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作为工作经历。
2021年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21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非个人原因未按时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的,学校应出具延期毕业证明,按国家规定的取得时间为准,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现场报名时间:
2021年6月5日(星期六)07:00-11:30,14:00-17:00;
报名地点:青岛广播电视大学莱西分校8号楼3楼(青岛莱西市水集街道办事处黄海中路9号甲)。
(二)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参加现场报名的应聘人员,按应聘岗位需求条件,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及《青岛莱西市卫生健康局下属公立医院2021年校园招聘报名登记表》。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2021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交二代身份证、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和就业协议书(实行网上签约的可不提供就业协议书)、本人所取得的资格证书、荣誉证书、担任学生干部和党员身份证明等(须在2021年6月5日之前取得)。2021年定向、委培毕业生还需提交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应聘的证明。
已毕业的择业期内(2019年、2020年)未落实过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需提供二代身份证、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报到证及本人所取得的资格证书、荣誉证书、担任学生干部和党员身份证明(均须在2021年6月5日之前取得)以及未落实工作单位证明(①当地高校毕业生就业部门出具的未就业证明材料;②档案管理部门出具的档案中无就业材料的证明;③个人缴保记录)。
2021年应届毕业生的学历及学位证书须在2021年7月31日前取得。因新冠肺炎疫情未按时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的,按国家规定的取得时间为准。
现场报名资格审查时,考生须提交以上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使用A4纸复印)各一份。
应聘人员在规定的资格审查时间内未向招聘单位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放弃。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应聘资格。
四、考试办法
考试采用面谈、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面谈
报名现场由招聘单位对报名人员先进行面谈,了解双方需求意向,进行资格初审并根据学历学位、仪态仪容、语言表达、专业水平、岗位适应能力、政治面貌、荣誉证书、担任学生干部情况等进行打分,面谈合格分数线为60分。在面谈合格分数线以上,由高分到低分按1:5的比例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选,并发放面试通知书。面试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面谈实有合格人数确定。无面谈合格人数的岗位,取消招聘计划。岗位面谈合格人数少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核减相应岗位招聘计划。
(二)面试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法,主要测评应试者的综合素质、岗位技能水平及专业知识应用等要素,面试时间、地点见面试通知书。面试采用百分制计分,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面试成绩于面试结束当天向考生公布。
(三)成绩核算
应试者面试成绩即总成绩,采用百分制计分,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五、考察体检
根据总成绩高低,按岗位计划数1:1.5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先进行等额考察,未达到面试比例的,进入考察范围人选的总成绩不低于60分。如1个岗位计划出现两名以上总成绩相同的,则依次根据面谈成绩高低、入党时间先后、荣誉证书等级高低、学生干部层次高低确定。
根据工作安排适时组织资格复审及考察工作。对考察合格的应试者按岗位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范围,体检在县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对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可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范围的人选中依次等额递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
六、公示聘用
对考察、体检合格的人员,在莱西政务网(http://www.laixi.gov.cn/n1/n23/n8415/n12956/n12959/index.html)“卫生健康系统招聘信息”专栏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发放《公立医院招聘人员通知书》,并组织公立医院和聘用人员按规定签订劳动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续签合同,不合格者予以解除合同。除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被解除合同者外,受聘人员在莱西市服务期限不得少于5年,期限自劳动合同签订之日起。
符合聘用条件的人员,根据《关于进一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鲁办发〔2015〕53号)和《青岛市公立医院人员聘用管理办法》(青人社发〔2016〕35号)等相关文件规定进行管理。应聘人员因怀孕等原因不能按体检要求完成体检的,延期公示、聘用。
七、纪律
公开招聘实行全程监督,工作人员和应聘人员要严格按照招聘简章及有关政策规定执行,如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违反公开招聘考试纪律的行为,一经查实,将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八、有关要求
1.请各位考生熟知入场和疫情防控要求,服从学校的管理,并做好个人防护,以免贻误应聘。
2.监督咨询电话:
莱西市卫生健康局咨询电话:0532-58562989
监督电话:0532-88408111 0532-66039170
请在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拨打以上电话。
附件:
1.青岛莱西市卫生健康局下属公立医院2021年校园招聘报名登记表
2.2021年莱西市卫生健康局下属公立医院面向全国医学类毕业生校园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
莱西市卫生健康局
2021年5月27日
原标题:关于青岛莱西市卫生健康局下属公立医院2021年面向全国医学类毕业生校园招聘有关事宜的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laixi.gov.cn/n1/n5798/n5801/n7767/n7769/n12961/21052710100202818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