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2021年惠民县医疗卫生事业单位第二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要求,现将进入现场资格审查范围人员名单(详见附件1)及资格审查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审查时间、地点
1.时间:
2021年12月3日-12月4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2.地点:
惠民县开发区乐安四路孙武三路西北角惠民县卫生健康局(孙武三路388号)西裙楼一楼医共体办公室,由办公室门口查验行程码、健康码并经测温无异常后,方可进入。
二、资格审查需提交的材料
进入面试现场资格审查范围的人员,应在规定时间,按照招聘岗位要求,向审核部门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考生需提供材料:
1.《2021年惠民县医疗卫生事业单位第二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登记表》、《诚信承诺书》(可于12月2日-12月4日登陆
http://qzpta6.chinasyks.org.cn/New_bzhuiminws/index.html#/index网站打印;
2.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一寸近期同底版免冠照片两张(与报考时上传照片同底版并在背面清楚注明姓名、所报岗位名称及代码);
4.提供与报考时相对应的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未领取毕业证的“2021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交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学历、报名依据专业证明材料原件。其他人员应聘的,毕业证、学位证须在2021年10月20日前取得。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报考的,还需提交定向、委培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信。留学回国人员应聘的,还须提交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报考人员可登陆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cscse.edu.cn)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学历认证材料,必须在2021年10月20日前取得。
5.2021年应届毕业生和择业期内(两年)未落实过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提供《报到证》(原件及复印件或打印的电子报到证)、未缴纳社会养老保险证明及《报考资格承诺书》(见附件2);
6.报考岗位有相应资格证、执业证、专业技术资格或注册执业范围等要求的,需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和复印件);
7.在职人员应聘的,还须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当时提供确有困难的,由本人申请,经招聘单位同意,可在考察阶段提交,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同意应聘介绍信主要内容包括:被证明人姓名、性别、身份证号、在本单位工作(人事代理、合同制、委托培养、事业编制、控制总量备案管理)起止时间、工作岗位(专业)、是否同意参加2021年惠民县路卫生事业单位第二次公开招聘等,并在时间落款处加盖相应公章。惠民县外卫生系统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应同时提供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介绍信;辞职的提交辞职证明材料。
8.有二级医院工作经历要求的岗位需提供二级医院工作证明(主要内容包括:被证明人姓名、性别、身份证号、在本单位工作起止时间、工作岗位(专业)等,并在时间落款处加盖相应公章)和社保缴费证明;
9.限惠民户籍的岗位需提供《户口薄》中索引页和个人单页的原件及复印件;
10.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应聘的,还需提供《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
11.招聘岗位还有其他要求的,从其要求。
委托他人办理的,受委托人还须提交《委托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以上材料需按顺序放入档案袋中,并在档案袋左上角注明姓名,所报考的岗位名称及代码。
三、资格审查递补
根据《简章》规定,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现场资格审查以及未按规定提交相关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资格。对因放弃资格审查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递补人员名单在惠民县人民政府网(www.huimin.gov.cn)公布。
四、其他事项
1.经资格审查后,无合格人员的招聘岗位,取消招聘计划;达不到确定面试人员比例的岗位,按实有审查合格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员。
2.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应聘资格。
3.岗位审查时间安排温馨提示:为疫情防控需要,防止人员拥挤,建议(KF02、10105、10306、JK01、LC03、10102、21025、20311、30127)岗位于12月3日上午进行资格审查;(10103、20615、20616、21126、30729、31028)岗位于12月3日下午进行资格审查;建议(20514、20717、20307、20310、20923)岗位于12月4日上午进行资格审查;(20412、20413、20822、20524)岗位于12月4日下午进行资格审查。
五、疫情防控注意事项
1.按照新冠肺炎常态化疫情防控有关规定要求,考生进入面试资格审查点,应当主动出示行程码、山东省电子健康通行码(绿码),并按要求接受体温测量,排队时要保持好一米线。
2.无法提供山东省电子健康通行码(绿码)、身体有可疑症状(体温37.3℃以上,出现持续干咳、乏力、呼吸困难等症状)的以及14天内有中高风险区旅居史的考生,向考务组提出延期申请,根据情况单独进行资格审查。
3.请考生注意个人防护,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进入资格审查点后全程佩戴口罩。
六、本公告未尽事宜,以《简章》为准。
咨询电话:0543-5059961
监督电话:0543-8197904、5321482
附件:
2021年惠民县医疗卫生事业单位第二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进入现场资格审查范围人员名单.xls
惠民县卫生健康局
2021年12月1日
原标题:2021年惠民县医疗卫生事业单位第二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场资格审查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huimin.gov.cn/art/2021/12/1/art_118127_1037972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