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名时间:2023年1月10日9:00-2023年1月12日16:00
本次公开招聘报名工作,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
(一)个人报名
报名时间:2023年1月10日9:00-2023年1月12日16:00
初审时间:2023年1月10日9:00-2023年1月13日12:00
查询时间:2023年1月10日9:00-2023年1月13日16:00
应聘人员登录博兴县人民政府官网-专题专栏-人社信息专栏-人事招聘(http://www.boxing.gov.cn/col/col163712/index.html),按要求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报名信息资料,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数码照片。
应聘人员必须使用本人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进行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多次登录提交报名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报名资格一经初审通过,不能更改。在报名时间内,初审不通过的应聘人员,可根据情况修改完善信息后继续填报原岗位或改报其他岗位。2023年1月12日16:00后,单位尚未初审或者初审未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也不能再修改、补充报名信息。
应聘人员必须使用有效身份证件进行报名和考试,应聘人员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个人信息必须真实一致。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应聘资格。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应聘人员所学专业以应聘人员所获毕业证书上注明的专业为准,报考所使用的专业、学历、学位须对应一致。其中,辅修专业证书与学历证书配合使用,可依据辅修专业证书上注明的专业报考。应聘人员填写的报名信息必须真实、全面、准确,主要信息(如所学专业等)填报不实的,按弄虚作假处理,信息填报不全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
(二)资格初审
县卫生健康局负责资格初审工作。资格初审人员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进行资格初审。对具备报名资格并符合应聘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未通过初审的人员,要说明理由;对提交材料不全的,应注明缺少的内容,并退回报名人员补充。
应聘人员在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后,应在查询时间截止前及时查询报名资格初审结果。因本人未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补充或更改报名信息而导致未能通过资格初审的,责任自负。
网上初审结果不作为确定符合应聘条件的最终依据。现场资格审查与网上初审结果不一致的,以现场资格审查结果为准。
(三)网上缴费
缴费时间:2023年1月10日9:00—2023年1月13日16:00
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网站进行网上缴费。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笔试考务费收取标准为每人40元。
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应聘人员,不实行网上缴费,初审通过后,请于2023年1月13日 16︰00前,将所需证明材料扫描成PDF版,统一发送至邮箱:bxxwjjrsg@bz.shandong.cn,邮件主题应统一为:“笔试费用减免+岗位代码+考生姓名+身份证号码”,以邮箱显示接收时间为准。邮件发送成功后,务必及时致电0543-8130018进行确认。减免笔试考务费认定结果以电子邮件反馈。所需提供的证明材料见附件2。
报名结束后,根据《关于转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县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若干意见>的通知》(滨人社办字〔2018〕1号)规定,乡镇(街道)卫生院和卫生服务中心招聘时,对确实无法达到1:3比例的,经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批准,可适当降低比例,按1:2的比例开考。对应聘人数达不到1:2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岗位,计划招聘2人及以上的,按1:2比例相应核减计划。
报考取消招聘计划岗位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由本人申请,可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请报名人员在确认缴费后,注意关注取消岗位公告,并保持联系方式畅通。逾期不办理改报手续的,视为放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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