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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安市中心医院招聘非事业编制工作人员简章 (第二批 非护理岗位)

2023.0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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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位:
泰安市中心医院招聘非事业编制工作人员简章 (第二批 非护理岗位)
人数:
截止日期:
2023-01-19
职位要求:

根据工作需要,医院在编制控制总额内招聘非事业编制人员(可以参加市以上公开招考获得备案制事业编制),工作岗位包括医院各院区及所属泰山医养中心、泰山医学科学院以及泰安市医疗发展集团及所属公司。具体通知如下:

一、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4.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应聘初级岗位(职称)年龄应在35周岁以下(1986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中级岗位(职称)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1981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副高岗位(职称)年龄应在50周岁以下(1971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

6.参加过我院《2022年泰安市直卫生健康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笔试、面试的考生(除公卫岗位、护理岗位、医技岗位、中医岗位以外),参加本次医院非事业编制考试,可按原岗位报,报考岗位为“原备案制岗位X”,直接参加面试+考核。

7.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得报名。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报名。曾受过学校记过及以上处分的,曾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党籍或开除公职的,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以及其他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人员不得报名。有工作单位的人员和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应聘,须征得工作单位或定向、委培单位同意。

二、岗位及专业条件

1.岗位详见附件1:《泰安市中心医院非事业编制招聘岗位计划表》。

2.岗位专业要求。参照教育部相关专业学科目录设置。应聘人员在普通全日制高等学历教育阶段取得国家承认的辅修专业证书、双学位证书的,可与相应的毕业证书配合使用,依据辅修专业证书、双学位证书注明的专业报考。

3.学历学位要求。应聘人员在报名时应取得岗位条件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含留学认证书),应聘人员的学历、学位证书及所有资格资质证书、认证书须于2022年12月31日前取得。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

报名方式:采取邮件报名、邮件回复初审结果的方式进行,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1.报名时间:2023年1月16日上午9:00-1月19日下午16:00。请在上述时间内发送邮件,规定时间之外的报名不予审核。

2.报名方式:应聘人员将以下报名材料电子版按顺序编号、命名,打包压缩后更名为:岗位+姓名+专业,大小不超过15M发送至报名邮箱tazxyyzp202202@163.com,联系人:董老师、柴老师,联系电话:0538-6298308。

3.报名应提交材料:

(1)《报名登记表》Word版(附件2);

(2)《报名信息统计表》Excel版(附件3);

(3)身份证扫描件(正反面扫描在同一页上)PDF版;

(4)大专及以上各阶段学历、学位证PDF版;

(5)大专及以上各阶段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PDF版;

(6)住院医师规范化合格证书PDF版(或成绩合格证明PDF版);

(7)资格证书扫描件PDF版;

(8)同意应聘介绍信PDF版(附件4)。在职人员、2023年应届毕业生已经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的人员应聘的应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

(9)报名人员诚信承诺书扫描件PDF版(附件5);

(10)留学回国人员应聘的,需提供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材料PDF版。

(二)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需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因提交报名材料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不符合要求,重复多次报名影响网上报名的,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相应后果。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信息如有不实,一经发现取消资格。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在面试人员名单确定之后(在泰安市中心医院官网公布,同时发布资格审查通知),需向单位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

取得面试资格的应聘人员在面试人员资格审查截止日期前仍未向招聘单位提交有关材料的,则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经医院核准后,取消其面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依次递补。

四、考试流程

招聘考试分为“笔试+面试”、“理论+操作”、“面试+考核”三种形式。卫生专业技术类原则上采用“笔试+面试”;专业性强的岗位采用“理论+操作”;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岗位、特需岗位及参加过我院《2022年泰安市直卫生健康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笔试、面试(除公卫岗位、护理岗位、医技岗位、中医岗位以外)并报考同岗位的人员只进行“面试+考核”,均采用百分制计算总成绩。

具体考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应聘人员凭《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与报名时一致)参加考试,准考证发放时间另行通知,考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由医院招聘领导小组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和笔试情况确定。

需参加笔试岗位,笔试结束后,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由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员;笔试成绩、笔试合格分数线和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泰安市中心医院官网进行公布。

“面试+考核”、“理论+操作”的方式、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考察

参加过我院《2022年泰安市直卫生健康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笔试、面试(除公卫岗位、护理岗位、医技岗位、中医岗位以外)并报考同岗位的人员面试、考核成绩高于面试合格分数线即进入体检考察范围,其他报考人员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按各招聘岗位计划录用人数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组织体检、考察。因放弃体检、考察资格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等情况出现岗位空缺,可从总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所有岗位体检与考察工作按省、市相关文件的规定执行。

体检、考察时间在泰安市中心医院官网上另行通知,体检费用自理。

六、公示聘用

对考试、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泰安市中心医院官网公示,经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相关入职手续,并按相关规定签订劳动合同。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

七、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1.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等4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贯彻落实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两个同等对待”政策的通知》(国卫办科教发〔2021〕18号)文件要求,自2021年8月4日起,面向社会招收的住院医师如为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并于2022年完成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的,按照应届毕业生对待;经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

2.本次招聘人员为院招非事业编制,签订劳动合同。

3.应聘人员需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如有不实,一经发现取消资格。

4.应聘人员请随时关注泰安市中心医院网站信息通知及时了解医院官网招聘最新动态,并保持《报名登记表》中所提供的联系电话畅通。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5.泰安市中心医院2022年非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其他未尽事宜,按照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本简章由泰安市中心医院人事科负责解释。

报名咨询电话:0538—6298308

咨询时间:2023年1月16日至1月19日

 上午:8:00-11:30  下午:14:00-17:00

附件1:泰安市中心医院非事业编制招聘岗位需求表

附件2.报名登记表

附件3:报名信息统计表

附件4:同意应聘介绍信

附件5:报名人员诚信承诺书                                             

         泰安市中心医院

         2023年1月15日


原网址:https://www.taishanyy.com/rczp/info_253.aspx?itemid=1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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