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经县委、县政府同意,决定实施梁山县人民医院急需紧缺人才引进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四)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学位、技能条件;
(五)年龄应在35周岁以下(1987年3月27日以后出生);
(六)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在职人员应聘的,须经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同意;定向、委培毕业生应聘的,须经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已签订就业协议的2023年应届毕业生,须与签约单位解除协议或经签约单位同意。
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全日制普通高校在读学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全日制普通高校在读学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应回避情形的岗位。
二、引进计划及岗位
10名(具体计划、招聘岗位及条件要求见附件1,应聘须知见附件2,同意报考介绍信见附件3)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
报名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
1.个人报名
报名时间:2023年3月27日9:00-3月31日16:00
查询时间:2023年3月27日11:00-4月1日16:00
初审时间:2023年3月27日11:00-4月1日16:00
报名地点:梁山县人民政府(官网)http://www.liangshan.gov.cn
应聘人员登录指定的报名网站,如实填写、提交个人相关信息资料并上传照片。每人限报1个岗位。应聘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可修改报名信息,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报名信息一经初审通过,不能更改。2023年3月31日16:00后,尚未初审或者初审未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不能再修改、补充报名信息。
应聘人员使用二代身份证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应聘人员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的,查实后取消其报名资格。报名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节假日不休息),及时查看网上报名情况,认真进行资格审查,并在网上公布初审结果。对具备报名资格并符合应聘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未通过初审的,要说明理由;对提交材料不全的,应注明缺少内容,并退回应聘人员进行补充。网上报名期间,公布咨询电话并安排专人值班,提供咨询服务。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对出现不符合应聘资格或弄虚作假等各种违规问题的,不论哪个阶段、哪个环节,一经查实,取消应聘或聘用资格。现场资格审查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现场资格审查需提交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相关材料主要包括:
1.二代身份证;
2.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聘的,已取得毕业证的提交毕业证及学位证书,未取得的须提交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并能够正常毕业。已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及聘用合同的2023年应届毕业生,还须提交解除协议证明(聘用合同)或加盖有用人权限部门(单位)公章的《同意报考介绍信》;
3.其他人员应聘的,提交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须在2023年3月27日之前取得);
4.《2023年梁山县人民医院公开招聘备案制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5.《应聘医院备案制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
6.1寸近期免冠照片(与准考证照片同底版)3张;
7.在职人员、定向委培毕业生应聘的,须提交加盖有用人权限部门(单位)公章的《同意报名介绍信》;
8.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应聘的,须提交《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学生和台湾居民应聘的,须提交《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9.留学回国人员应聘的,须提交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与国(境)内高校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的留学回国人员应聘的,还需提供规定时间内可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和学历学位认证材料的承诺书;已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但未获得教育部门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应聘的,还需提供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及有资质的机构出具的翻译资料,并作出规定时间内可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材料的承诺;
10.岗位条件需要的有关材料等。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期间,还应审查应聘人员的任职回避情况。
对虚假承诺、认证不符的,取消相应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追究法律责任;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在规定时间内未提交相关材料的,视为弃权。因取消资格或弃权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初审结束后,汇总审核情况,向社会统一公布。
四、考试内容和方法
考试不受报名比例限制,不设笔试环节,只进行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面试成绩。面试成绩由面试考官当场评判,在本场面试结束后统一向面试人员宣布。
面试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同一招聘岗位出现面试成绩并列的进行加试。面试成绩低于70分的,不得进入考察体检范围。面试成绩面向社会统一公布。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根据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面试人员应缴纳考务费70元。
五、考察体检
考察体检工作由梁山县人民医院招聘工作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
按照各岗位招聘计划,根据应聘人员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并组织考察,可采取先体检再考察的方式。
考察可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条件、提交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要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两历一身份”等内容。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要认真进行调查,问题未查清并处理到位的,不得办理聘用手续。考察结果分合格、不合格两个等次。
对考察合格人员,按各岗位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
对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可从同一岗位应聘人员中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面试成绩低于70分的不予递补。
六、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进行统一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县卫健局发放《梁山县公立医院公开招聘备案制工作人员聘用通知书》,凭《梁山县公立医院公开招聘备案制工作人员聘用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
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同时约定最低服务期限为5年,聘用合同一经签订,双方应严格履行。聘用期间,不办理辞职(聘)、解聘、借调和调动手续。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本次招聘人员为县级公立医院总量控制人员,公开招聘结果报机构编制部门、人社部门备案,按照县级公立医院人事制度改革的有关规定管理。
凡考生公示后自动放弃聘用资格的,将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和诚信档案库。
七、相关待遇
急需紧缺人才岗位聘用人员享受我县租赁房相关优惠待遇。
八、其他
公开招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严格坚持原则,坚持招聘条件、程序和标准,严禁弄虚作假和徇私舞弊。公开招聘工作接受县纪委监委和社会的监督,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和应聘人员,一经查实,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此次招聘工作后续有关通知、公告、公示也将在报名网站公布,请考生随时关注相关信息,报名时所留电话保持畅通。因个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
本次招聘工作由梁山县人民医院在梁山县卫生健康局的监督指导下组织实施。
本《简章》由梁山县人民医院负责解释。应聘政策咨询电话:0537-7306533;15206726638。监督电话:0537-7322703。
附件1:梁山县人民医院急需紧缺人才引进招聘岗位计划表.xls
梁山县卫生健康局
2023年3月15日
原标题:2023年梁山县人民医院急需紧缺人才引进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liangshan.gov.cn/art/2023/3/15/art_71149_274410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