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3年莱州市卫生健康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规定,对进入体检、考察范围的人员按招聘计划进行等额体检、考察,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请进入体检考察范围人员(见附件1,标识“★”)于2023年7月26日进行体检,提交考察材料。
一、体检相关事宜
(一)时间、地点
体检时间:2023年7月26日。
参加体检人员务必于体检当日上午5:30前(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持身份证(或有效期内临时身份证)、面试通知单,到达莱州市鼓楼里广场牌坊下集合(地址:鼓楼街120号,鼓楼街与古城街交叉路口东南侧,中国工商银行莱州支行斜对面),统一参加体检。
特别提醒:因人数较多,建议考生提前10分钟到达报到地点。
(二)有关要求
1.体检项目、标准请参照招聘简章要求及有关规定进行。
2.参加体检人员需携带身份证(或有效期内临时身份证)、面试通知单、考察相关材料(详见考察相关事宜)。除特殊情况并经招聘主管部门同意外,在规定时间内不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应聘资格。
3.体检费用(需提前准备约600元现金和少许零钱,多退少补)自理,根据体检项目和收费标准由体检医院负责统一收缴。
4.参加体检人员要遵守体检纪律,服从组织管理,按照规定的程序和办法参加体检。所带通讯工具须交工作人员集中保管,体检过程中严禁与外界有任何联系,严禁家属等无关人员随同,严禁弄虚作假、冒名顶替,违者取消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5.弃权人员须提交书面材料(含应聘岗位、放弃原因等),由本人签字并按手印后送市卫健局党建办(莱州市外的考生可通过邮箱报送书面材料照片,需电话告知:0535-2260230),邮箱:lzs_wjjzgk@yt.shandong.cn。
6.参加体检人员须注意以下事项:
(1)体检前一日请注意休息,勿熬夜、饮酒,避免剧烈运动。
(2)体检当日需进行采血、B超等检查,请在受检前禁食8-12小时。
(3)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将给予其不予聘用或者取消聘用的处理。
(4)在体检过程中发现需进一步治疗的疾病时,考生须征得招聘主管部门同意,到指定或双方协商确定的医疗机构进行治疗,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5)女性受检者月经期间由医务人员视情况确定是否做妇科及尿液检查;怀孕或可能已受孕者,需事先告知工作人员和医护人员,暂缓做X光检查。
二、考察相关事宜
(一)考察内容
考察工作由招聘主管机关负责组织,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根据招聘岗位的要求,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对考察对象进行资格复审。
(二)需要提交的材料
应聘人员需要提交纸质材料:毕业证(含所有大中专及以上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含所有已取得的学位),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登录学信网打印)、学位认证报告(登录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打印)、报到证(2023年应届毕业生除外)、新生入学花名册(含所有大中专及以上的学历,网络教育、自学考试学历除外)、个人鉴定材料(附件2,有工作单位(在校生)的由工作单位(学校)出具,无工作单位的由村、社区出具)、《莱州市卫生健康系统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考核表》(附件3)、《莱州市卫生健康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察政审表》(附件4)。
(三)有关要求
考察相关材料(证书均须提供原件及复印件,无需证书皮,纸质材料均用A4纸打印)请于体检前准备好,统一上交。
特别提醒:个人人事档案存放地要准确详细掌握,以免耽误调档,影响聘用。
附件1:2023年莱州市卫健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员公告.pdf
附件3:莱州市卫生健康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察表(模板,正反面打印).doc
附件4:莱州市卫生健康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察政审表.docx
莱州市卫生健康局
2023年7月19日
原标题:2023年莱州市卫生健康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考察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laizhou.gov.cn/art/2023/7/19/art_23203_296308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