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令第6号)、《关于切实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青人社字〔2020〕10号)和《2021年青岛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直属公立医院招才引智双选会及校园招聘简章》等文件规定,现将考核考察体检方案制定如下:
一、考核
(一)考核范围
根据2021年招才引智双选会及校园招聘现场报名及取得回青考核资格的人数,结合医院工作岗位实际情况进行了初步筛选,分招聘岗位按照1:3的比例确定进入考核范围,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照实有人数进入考核范围,具体详见考核人员名单。
(二)方式方法
考核工作具体由青岛市第三人民医院按照备案的考核方案组织实施,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青岛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监督指导。考核采取专业能力答辩的形式,主要测评考生的实际专业技能、专业知识储备、医教研能力、逻辑思维和综合分析能力,考核成绩采用百分制计分,并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考核成绩当天在青岛市第三人民医院网站(www.qd3y.cn)公布。
(三)时间地点
1.考核时间地点
2021年3月17日 下午1:30
青岛市李沧区中心医院门诊楼五楼会议室
地址:青岛市李沧区兴城路49号
考生应携带本人身份证,至少提前30分钟到指定地点报到,参加抽签,确定面试顺序号。
(四)有关注意事项
1.考生应携带身份证、规培在培证明等相关材料原件和A4纸复印件于规定时间报到,在规定考核开始时间之前未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2. 为保证考生身体健康,根据新冠肺炎常态化疫情防控有关规定,考生须提供面试前7天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进入考点应当主动出示山东省电子健康通行码(绿码),并按要求主动接受体温测量。持非绿码的考生,无法提供健康证明的,以及经现场卫生防疫专业人员确认有可疑症状(体温37.3℃以上,出现持续干咳、乏力、呼吸困难等症状)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3.考生注意个人防护,考核全程佩戴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考生自备)。
二、考察体检
考核完成后,根据考核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分招聘岗位,按照1:1.5的比例确定考察体检人选,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员的考核成绩不得低于60分。请于规定时间(2021年3月26日前)将学校或学院出具的本人在校综合表现情况证明材料(要求学校或学院盖章,密封)等考察材料报送至招聘单位,逾期未提交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一般应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并且回避所在医院体检,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费用由个人承担。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自动放弃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可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咨询电话:0532-89076056
监督电话:0532-890766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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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第三人民医院
2021年3月16日
原标题:青岛市第三人民医院2021年校园招聘第一批考核考察体检方案
文章来源:http://www.qd3y.cn/NewsShow.aspx?nid=53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