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综合素质;
(三)学习成绩优良,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专业等条件;
(四)身体健康,五官端正,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定向、委培毕业生应聘,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已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的应届毕业生,应聘前与签约单位解除协议或经签约单位同意,可以应聘;
(六)护理岗位年龄要求不超过25周岁(需1996年5月1日以后出生),其他岗位年龄要求不超过30周岁(需1991年5月1日以后出生)。
(七)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办公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20〕27号)要求,此次招聘面向应届高校毕业生和国家规定的择业期(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
国家规定择业期内(2年)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以及在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与国(境)内高校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的留学回国人员(含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可以报考限应届毕业生的岗位。
(八)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