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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日照经济技术开发区卫健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1人简章

2021.06.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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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事业单位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现将2021年日照经济技术开发区卫健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应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四)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1980年6月17日以后出生);

(五)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资格等条件;

(六)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日照经济技术开发区内在编人员、实行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人员不得应聘。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

面向应届高校毕业生岗位用于专项招聘2021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含择业期内未落实过工作单位的2019、2020年高校毕业生)。

留学回国人员可根据自身情况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其中,与国(境)内高校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的留学回国人员(含择业期内未落实过工作单位的),可以应聘面向应届高校毕业生岗位。

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认可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应届高校毕业生须在2021年7月31日前取得应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等材料,其他应聘人员须在2021年6月17日前取得应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等材料。

二、招聘岗位

具体招聘岗位、计划及条件要求详见附件1。

三、报名、审核和缴费

(一)个人报名

报名时间:2021年6月17日9:00—6月19日17:00

查询时间:2021年6月17日11:00—6月20日17:00

实行网上统一报名,应聘人员登陆日照经济技术开发区门户网站(http://www.reda.gov.cn/)“日照经济技术开发区卫健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网上报名入口”进行网上报名,按要求如实填写、提交个人信息资料并按要求上传照片(一寸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片并保证照片清晰可辨)。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兼报者取消应聘资格。报名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可修改报名信息,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

报名人员必须使用有效身份证进行报名和考试,报名人员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个人信息必须真实一致。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证件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名资格。报名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二)单位初审

初审时间:2021年6月17日11:00—6月20日17:00

报名人员提交信息2小时后进行初审。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报名期间及时查看网上报名情况,认真进行资格审查,确认初审结果,并对初审结果负责。具备报名资格并符合应聘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未通过初审的,要说明理由;提交材料不全的,应注明缺少的内容,并退回报名人员补充。应聘人员须在提交报名信息后及时查看审核状态,因提交资料不全等原因导致初审未通过的须在6月20日16:00前重新提报。网上报名期间,招聘单位安排专人接听咨询电话,提供咨询服务。初审通过,报名信息不能更改。

(三)网上缴费

缴费时间:2021年6月17日11:00—6月21日12:00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报名网站进行网上缴费,逾期未进行网上缴费的,视为放弃。缴费成功人员于2021年6月30日9:00—7月3日9:30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2021年日照经济技术开发区卫健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和《2021年日照经济技术开发区卫健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参加现场资格复审时使用)。

根据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东省财政厅《关于重新明确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录用考试报名考务费标准问题的通知》(鲁发改成本〔2018〕1427号)核定的标准,笔试考务费为每人每科40元。

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的应聘人员(建档立卡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和即时帮扶人口、城乡低保对象和特困人员以及残疾人员),不实行网上缴费,初审通过后,于2021年6月20日16:00前将相应材料电子版以电子邮件附件形式发送至邮箱kfqjyrc@rz.shandong.cn,邮件主题应统一为:“笔试费用减免+考生姓名+身份证号”,以邮箱显示接收时间为准。邮件发送成功后,务必于当日工作时间内致电0633-2959921进行确认。减免笔试考务费认定结果以电子邮件反馈。减免考务费所需提供的证明材料包括: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正反两面);2.(1)应聘人员为建档立卡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和即时帮扶人口的,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扶贫办(部门)出具的有关证明;应聘人员为城乡低保对象和特困人员的,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民政部门出具的有关证明;残疾人员提供《残疾人证》。

(四)招聘计划核减及岗位改报

报名结束后,对应聘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招聘岗位:招聘专科岗位的,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计划,招聘2人(含)以上的按1:3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招聘本科岗位的,经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同意后可按实有人数参加笔试、面试,根据考试考核情况确定是否聘用。核减、取消和调整的招聘计划,在日照经济技术开发区门户网站予以公布。

取消招聘计划岗位的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由本人申请,可按规定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本次事业单位招聘岗位或办理退费手续,改报只进行一次。请报名人员在确认缴费后,注意关注取消岗位公告,并保持联系方式畅通。

四、考试和现场资格复审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均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凡在后续工作中发现初审通过人员不符合应聘资格或弄虚作假等问题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一)笔试

笔试只考一科,笔试内容按照招聘岗位分临床医学、中医学、药学、护理学、医学影像、医学检验、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及公共基础知识八类科目分别命题。

笔试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的成绩。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和笔试情况确定。

笔试采取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

笔试时间:2021年7月3日(具体时间及地点见笔试准考证)

(二)现场资格复审

根据应聘人员的笔试成绩,在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计划招聘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并按规定程序面向社会公布。招聘单位选派专人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严格审查,确定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并对资格复审结果负责。

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需按招聘岗位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向招聘单位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审查后退回,复印件留存备查)及与网上报名照片相同的1寸同底版免冠照片3张。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

1.《2021年日照经济技术开发区卫健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2021年日照经济技术开发区卫健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

2.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报考的,须提交二代身份证、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或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

3.其他人员应聘的,须提交二代身份证,提交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须在2021年6月17日之前取得)。

4.属在职人员(含已签订就业协议的人员)的,还需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

5.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应聘的,还需提供《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应聘的,还需提供《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6.海归留学人员以国(境)外取得学历、学位应聘的,还需出具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材料。对暂未取得认证的,采取“承诺+容缺”方式,允许先行参加考试,并提供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及有资质的机构出具的翻译资料,并作出规定时间内可取得相关材料的承诺。

7.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

在面试前的资格审查时,考生须提交以上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使用A4纸复印)各一份。

面试人选未在规定的资格审查时间内向招聘单位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因放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在笔试合格分数线内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并面向社会公布。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达不到招聘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资格审查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面试

面试主要测评应聘人员从事专业工作所必需的基本素质和职业能力。面试采用百分制计分。面试成绩由考官当场评判,当场公布。

面试具体事宜另行通知。面试费按规定收取。

(四)成绩核算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根据考试总成绩,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面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达到合格分数线的方可进入考察体检范围。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

五、考察和体检

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1:1.5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并等额组织。

招聘单位成立考察体检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考察体检工作。考察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要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二历一身份”等内容。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要认真进行调查,问题未查清并处理到位的,不得办理聘用手续。考察体检工作小组要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察对象,并写出书面考察意见。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操作手册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必要时,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可以要求重新体检。

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对放弃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体检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确因工作需要扩大考察体检范围的,须经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同意。

六、公示和聘用

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日照经济技术开发区门户网站统一面向社会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有异议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处理,作出结论。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提出聘用意见,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符合聘用条件的,办理相关手续。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

在职人员在办理相关手续过程中如与原单位产生人事劳务纠纷,影响入职手续办理的,后果自负。

聘用单位与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七、其他

(一)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要及时了解日照经济技术开发区门户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保持通讯畅通有效,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二)对公开招聘违规违纪相关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等有关规定给予认定和处理。

(三)本次公开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公开招聘咨询电话:0633-2959921,请在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2:30-6:00拨打以上电话。

日照经济技术开发区党群工作部 日照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局

2021年6月8日

附件1:2021年日照经济技术开发区卫健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xls

附件2:2021年日照经济技术开发区卫健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docx

附件3:2021年日照经济技术开发区卫健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docx

附件4: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xls


原标题:2021年日照经济技术开发区卫健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文章来源:http://www.reda.gov.cn/art/2021/6/8/art_32383_1029036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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