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客服电话:0535—6711768
您当前位置: 首页 > 资讯动态

2021年临沂市教育局部分事业单位招聘医疗类工作人员面试资格审查有关问题的公告

2021.06.16
0

为切实做好2021年临沂市教育局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医疗类工作人员面试资格审查工作,根据《2021年临沂市教育局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医疗类工作人员简章》(以下简称《简章》)和有关规定,现就有关问题公告如下:

一、资格审查有关要求

根据《简章》要求,笔试结束后,对进入面试资格审查范围的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本次资格审查采取现场审查、现场缴费的方式进行。进入面试资格审查范围的应聘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审查。经审查合格人员,应缴纳面试考务费。

未在规定时间内向资格审查部门提交有关材料的或资格审查通过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缴纳面试考务费的,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或提供材料主要信息不实的人员,取消其面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出现的岗位空缺,在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含),按笔试成绩和规定的比例依次递补。

根据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面试人员须缴纳面试考务费每人70元,请提前准备好现金现场缴纳。经审核,享受减免笔试考务费的应聘人员,不再缴纳面试考务费。

二、资格审查时间地点

(一)审查时间

现场面试资格审查时间:6月21日-22日(9:00-12:00,14:30-17:00)。资格审查通过人员当场缴费。

参加现场面试资格审查,因材料不齐,需要补充材料的截止时间:6月23日(9:00-12:00),逾期视为弃权。

面试资格递补人员审查时间:6月24日-25日(9:00-12:00,14:30-17:30)。资格审查通过人员当场缴费。

(二)审查地点

资格审查地点

地址

咨询电话(0539)

临沂一中校本部6号楼

三楼302室

临沂市兰山区银雀山路55号

8116381

临沂第二中学崇德楼

东附楼东-209人事科

临沂市兰山区开阳路57号

8128621

临沂第三十九中学办公楼三楼315室

临沂市兰山区育才路41号

2028660

临沂市高级财经学校

办公楼603人事科

临沂市兰山区临西十路与聚才六路交汇处

2198153

临沂沂州实验学校

临沂市兰山区金坛路71号

8137795

临沂朴园小学办公楼205室

临沂市北城新区天津路与沭河路交汇处

7056716

临沂杏园小学论语楼

三楼308室

临沂市兰山区天津路与康和路交汇处

7056158

临沂育成小学

临沂市兰山区通达路与育才路交叉路口北约70米

2023403

临沂第一实验幼儿园

三楼319室

临沂市兰山区兰亭路与天津路交叉路口东150米

8312460

临沂第二实验幼儿园

四楼办公室

临沂市兰山区北京路与沭河路交汇处北100米京韵园小区内

8729970

三、应聘人员需提交的材料

(一)均须提供的材料

1.二代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或有效期内带照片的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正面、背面复印在一张A4纸上)。

2.笔试准考证原件及复印件。

3.《2021年临沂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应聘人员诚信承诺书》。

4.与网上报名同底版1寸免冠照片2张(背面须标注报考岗位、姓名)。

5.《2021年临沂市教育局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医疗类工作人员面试资格审查表》(样表见附件)。

应聘人员未下载打印或丢失笔试准考证、报名登记表、诚信承诺书的,可于面试资格审查时间内登陆报名网站下载打印。

(二)须提供审核的相关学历证明材料

1.提交报名时使用学历的毕业证及学位证和学信网学历查询证明。

2.应届毕业生应聘的,已取得毕业证及学位证的提交相关证件,未发放毕业证及学位证的可提交毕业院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含学校盖章的学习成绩单);非应届毕业生应聘的,提交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须在2021年4月19日之前取得)。

3.海外留学归国人员应聘的,提交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授权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手续。

(三)除提供上述相应材料外,下列应聘人员还应根据情况提供如下材料

1.在职人员应聘的,应提交由用人管理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

2.定向、委培毕业生应聘的,需提供定向、委培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证明信。

3.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如学位证书、护士执业证书、医师执业证书等其他证书材料。

4.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应聘的,还需提供《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应聘的,还需提供《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四)其他

应聘人员提供的材料中所涉及的证件均须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上述材料除户口簿、身份证、笔试准考证、毕业证、学位证、就业推荐表、资格证等证件原件审查后交还应聘人员本人外,其他材料均需用人单位暂存。

四、其他注意的问题

1.请进入面试资格审查范围的应聘人员本人按时到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审查,不得委托他人代办。未在规定时间内向资格审查部门提交有关材料的,或资格审查通过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缴纳面试考务费的,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或提供材料主要信息不实的人员,取消其面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出现的岗位空缺,在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含),按笔试成绩和规定的比例依次递补。

2.《面试通知书》领取时间和地点,将于面试资格审查后在临沂市教育局网站公布,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保持所留联系电话24小时通讯畅通,因个人原因造成的后果责任自负。

3.根据新冠肺炎常态化疫情防控有关规定和需要,请应聘人员现场资格审核时自觉接受体温测量,出示健康通行码(绿码),对不遵守疫情防控管理规定、不服从工作人员管理、影响工作秩序的,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本公告由临沂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附件:《2021年临沂市教育局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医疗类工作人员面试资格审查表》.doc

临沂市教育局

2021年6月16日

原标题:关于2021年临沂市教育局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医疗类工作人员面试资格审查有关问题的公告

文章来源:http://jyj.linyi.gov.cn/info/1318/46271.htm

友情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