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2021年梁山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卫生类及校医)现场资格审查工作,按照有关规定和《简章》要求,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时间
提交材料时间:2021年7月26日至28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30)
二、地点
梁山县卫生健康局四楼415室(梁山县水泊南路145号)。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需提交材料
2021年梁山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卫生类及校医)拟进入面试人员须一次性提交以下相关材料,在规定时间内未提交相关材料的,视为弃权。
1.《2021年梁山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卫生类及校医)报名登记表》、《应聘梁山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本人签字并按手印)及笔试准考证原件;
2.报到证原件及复印件;
无法提供报到证的,按照以下情况提供相应证明材料:①报到证丢失,提供本人档案内报到证副本的复印件,并加盖档案存放单位公章。②现在有正式就业单位、报到证已上交的,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并注明报到证原件存放地点。③此前已就业现在解除劳动关系、报到证已上交的,提供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并注明报到证原件存放地点。④2021年应届毕业生学校未发报到证的,提供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
3.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面复印到同一张纸);
4.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暂未取得毕业证的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
5.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申请打印);
6.学位证在线认证报告(通过“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学位网) ”认证打印);
7.与报名时一致的1寸同底版照片3张,请在照片背面或包装袋封面注明报考职位、姓名;
8.已签订就业协议的2021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交与签约单位的解除协议或签约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信》;
9.在职人员、定向委培毕业生应聘的,须提交加盖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信》;
10.国(境)外高校毕业生应聘的,须提交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已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但未获得教育部门认证的,采取“承诺+容缺”方式,须提交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及有资质的机构出具的翻译资料,并作出规定时间内可取得相关材料的承诺;
11.已经录取为2021年普通全日制本科生、研究生的,本人要书写面试名单公示前放弃读本科、研究生的承诺;
12.报考限2021届高校毕业生和国家规定的择业期(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岗位的须签订《应届毕业生和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承诺书》;
13.我省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高级班、预备技师班全日制毕业生应聘的须提交户口簿和高级工证、预备技师证;
14.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应聘的,须提交《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学生和台湾居民应聘的,须提交《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15.退役大学生士兵须提交入伍通知书、退伍证、户口簿及安置地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出具的证明;
16.岗位资格条件需要的其他材料。
四、有关说明
1.面试资格审查须本人到现场审查。
2.2021年梁山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卫生类及校医)拟进入面试人员,逾期未提交材料或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取消资格或弃权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另外,考生查询档案所在地并告知工作人员。
3.考生要保持报名时所留电话通讯畅通,并及时了解梁山政府网发布的最新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手机号码更换的,请尽快与审核部门联系。
4.疫情防控常态化时期,请各位考生资格审查时,服从工作人员做好体温检测及消杀防疫工作,佩戴医用口罩,相互之间保持1米以上的距离,如有发热、咳嗽等症状的考生,提前告知,注意个人防护工作。
5.未尽事宜以简章为准。
咨询电话:0537-7366216 0537-7322703
附件:2021年梁山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卫生类及校医)拟进入面试人员名单.xlsx
梁山县卫生健康局
2021年7月21日
原标题:2021年梁山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卫生类及校医)现场资格审查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liangshan.gov.cn/art/2021/7/21/art_71149_271557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