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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1年青岛市市北区卫生健康局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审查的公告

2021.0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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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2021年青岛市市北区卫生健康局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规定,现将资格审查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资格审查时间、地点

  时间:2021年9月29日(周三)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00

  地点:青岛市市北区抚顺路25号乙一楼大厅

  二、资格审查确认

  为确保资格审查工作顺利进行,请进入资格审查范围的考生务必于2021年9月26日下午17:00前通过发送邮件的方式予以确认(邮箱:sbqwjjzgk@qd.shandong.cn),邮件发送主题格式如下:姓名+报考单位+报考职位+能否按时参加资格审查+现居住地(具体到街道)+现居住地疫情风险等级+现居住地所在地级市和省份在近14天是否出现本土疫情。

  三、资格审查需提交的材料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全过程。拟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按应聘岗位需求条件,向招聘单位提交笔试准考证、《青岛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本人签名的《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健康诚信承诺书》(见附件)、1寸近期同底版免冠照片2张及本人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使用A4纸复印)各一份。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

  (一)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包含符合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统筹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管理工作的通知》(教研厅〔2016〕2号)和《教育部办公厅等五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非全日制研究生就业工作的通知》(教研厅函〔2019〕1号)规定的非全日制研究生)应聘的,提交身份证、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2021年定向、委培毕业生还需提交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应聘的证明。

  (二)其他人员应聘的,提交身份证、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须在2021年7月4日之前取得)。

  (三)在职人员应聘的,还需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对按时出具同意应聘介绍信确有困难的在职人员,经招聘单位同意并作出个人承诺,可在考察或体检时提供;无业人员应聘的,还需在资格审查现场签署无业状态的个人书面承诺书;

  (四)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应聘的,还需提供《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学生和台湾居民应聘的,还需提供《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五)已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但未获得教育部门认证的留学生应聘的,需提供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及有资质的机构出具的翻译资料,并作出规定时间内可取得相关材料的承诺。

  (六)对应聘人员有工作年限要求的,还需提交劳动(聘用)合同、社保缴费记录等有效证明材料(工作年限按照足年足月累计计算,均截止到2021年7月4日)。对应聘人员有资格证书要求的,需提交相应资格证书。

  (七)应聘人员在规定的资格审查时间内未向招聘单位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产生的空缺,可在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按分数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四、疫情防控注意事项

  (一)为保证考生身体健康,根据新冠肺炎常态化疫情防控有关规定,考生进入资格审查现场,应当主动出示《健康诚信承诺书》、山东省电子健康通行码(绿码)及行程码,并按要求主动接受体温测量。持非绿码的考生应主动向市北区卫生健康局报告,告知旅居史、接触史和就诊史,由市北区疫情防控有关部门评估后确定资格审查安排。

  (二)存在以下情形的人员不得进入资格审查地点: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和尚在隔离观察期的密切接触者、次密接;近14天有发热、咳嗽等症状未痊愈且未排除传染病及身体不适者;有中、高风险等疫情重点地区旅居史且离开上述地区不满 14 天者;有境外旅居史且入境未满 14 天者。

  (三)经现场卫生防疫专业人员确认有可疑症状(体温37.3℃以上或出现乏力、咳嗽、咽痛、打喷嚏、腹泻、呕吐、黄疸、皮疹、结膜充血等疑似症状)的考生,按照防疫要求就医排查评估后确定资格审查安排。

  (四)请考生严格服从资格审查现场秩序安排,室外不得聚集,排队期间保持1米线安全距离,按现场要求逐人进入资格审查场所。同时做好个人防护,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除核验考生身份时按要求及时摘戴口罩外,进入资格审查现场应当全程佩戴口罩。

  (五)对来自发生本土疫情的地级市和有扩散风险的毗邻地区、疫情前 14 天至最后 1 例病例(无症状感染者)报告后 14 天(或中高风险地区调整为低风险地区)内入青返青人员,治愈出院的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有中、高风险等疫情重点地区旅居史且离开上述地区不满 21 天者,考生居住社区 21 天内发生疫情者,有境外旅居史且入境已满 14 天但不满 28 天者,开考前 14 天有发热、咳嗽等症状的,从发生本土疫情省份入青返青参加考试的考生,应提前3天向市北区卫生健康局(联系电话0532-68620331)申报,并按照要求落实疫情防控措施。

  广大考生近期注意做好自我健康管理,以免影响考试。凡违反我省常态化疫情防控有关规定,隐瞒、虚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的,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五、有关说明

  (一)报考人员必须按规定时间由本人参加资格审查,在规定的资格审查时间内未向招聘单位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

  (二)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发放面试通知单。请面试入围人员关注市北区政务网(http://shibei.qingdao.gov.cn)公布的《面试方案》,按要求做好面试准备。  

  (三)报考人员应及时了解相关招聘网站发布的招聘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附件:健康诚信承诺书


原标题:关于2021年青岛市市北区卫生健康局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审查的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qingdaoshibei.gov.cn/n4447/n4026832/n4026845/n4027078/n4027080/n4027081/21092418310105033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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