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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烟台芝罘区卫生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第二批体检工作的通知

2021.1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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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烟台市芝罘区卫生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第二批体检工作定于10月21日(周四)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体检人员

按照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人员名单见附件1。

其他待体检人员请及时关注芝罘区政府网体检通知。

二、集合时间

2021年10月21日(周四)上午6:30,体检时间半天。

三、体检项目、标准

体检办法和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一)10月21日上午6:30在芝罘区机场路40号(原芝罘区粮校院内)操场集合,统一前往医院参加体检。迟到15分钟,视为放弃本次体检资格。

(二)集合时务必携带本人有效期内身份证,考生体温正常(未超过37.3°C),持有实时山东省电子健康通行码(绿码)、行程码、《应聘人员健康承诺书》《应聘人员健康管理信息采集表》参加体检,佩戴口罩,缺一不可,否则不得参加本次体检(《应聘人员健康承诺书》一式两份)。

(三)体检费用约600元,由考生个人负担,届时根据情况多退少补,请考生携带现金,直接交付医院。

(四)体检当天早晨请根据体检要求保持空腹。具体参阅《体检须知》(附件2)。

四、其他问题

(一)体检由招聘主管机关组织到规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负担,享受减免考试费用的人员由招聘单位负担。所有体检项目检查完毕后,主检医师认为要做进一步检查方能做出判断的,报考人员要服从主检医师的安排,做进一步检查。报考人员或用人单位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均可在收到体检结论7日内,向招聘主管机关提出书面申请,由招聘主管机关组织复检,复检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项目由招聘主管机关会同复检医疗机构确定,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有关体检费用由申请复检一方负担。复检只能进行一次。报考人员没有征得体检组织机关同意,不在规定的时间参加体检或复检,视为弃权。报考人员不服从主检医师体检安排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取消聘用资格。

(二)体检人员在体检过程中严禁与外界有任何联系,严禁家属等无关人员随同。体检人员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录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不予聘用;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私自改动体检结果,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体检结果无效,并根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三)《简章》规定的其他事项。

五、疫情防控有关要求

(一)根据我省有关规定,广大考生须加强防疫知识学习,自觉做好自身健康管理。体检前主动减少外出和不必要的聚集、人员接触。

从中高风险地区返(来)鲁的人员,须持当地疫情防控指挥部审批证明,并持有3天内有效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结果。对来自中高风险地区和到过或途经中高风险地区的返(来)鲁人员,实施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并配合我市疫情防控指挥部的排查、核酸和抗体检测、健康监测等防控措施。

持健康码非绿码且无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考生,以及考生体检期间出现咳嗽、呼吸困难、腹泻、发热等症状,经专业评估和综合研判,能继续参加体检的继续进行体检。须接受隔离观察的,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规定,纳入所在地疫情防控体系。

(二)体检时,考生须听从工作人员指挥,佩戴口罩,保持“一米线”排队有序入场。在接受身份核验时,逐人按要求摘下口罩核实身份。

凡违反我省常态化疫情防控有关规定,隐瞒、虚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的,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另外,2021年烟台市芝罘区卫生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相关公告、公示、通知等均在芝罘区政府网(http://www.zhifu.gov.cn/)发布,请考生及时登陆查询,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附件:

1.体检人员名单.xls

2.体检须知.doc

3.应聘人员健康承诺书.docx

4.应聘人员健康管理信息采集表.docx


烟台市芝罘区卫生健康局

2021年10月19日

原标题:关于2021年芝罘区卫生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第二批体检工作的通知

文章来源:http://www.zhifu.gov.cn/art/2021/10/19/art_15596_291597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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