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2021年烟台市卫生健康委开发区管理办公室事业单位卫生类岗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规定,现将烟台市卫生健康委开发区管理办公室事业单位卫生类岗位公开招聘进入面试范围人员名单予以公布,并将面试时间、报到地点、方式等具体安排和要求通知如下:
一、面试报到时间、报到地点及方式
报到时间:2021年11月13日(周六)早上7:00;面试报到地点:烟台开发区福莱山街道辖区内,具体地点面试前一天另行通知(烟台开发区管委网站),所有面试岗位均为封闭;进入面试范围人员名单及面试方式详见附件1。请考生按要求提前做好准备、规划好路线,按时到达指定地点参加面试,面试报到时迟到超过十五分钟视为弃权。
二、面试应注意问题
1.考生面试全程须服从工作人员管理。考生集合后,须按组织管理人员要求,立即将携带的手机、平板电脑、智能手表等各类通讯工具关闭,并上交组织管理人员集中保管。考生实行封闭管理,抽签确定面试顺序,按抽签顺序依次面试。考生面试期间禁止与外界人员接触,否则按零分处理。考生家属等无关人员严禁进入面试地点。
2.面试全程,考生不得携带、使用任何通讯工具,不得擅自交换面试抽签序号,不得拒绝、妨碍工作人员履行管理职责,不得有其他扰乱面试管理秩序和违反面试纪律的行为,违者取消面试资格。
3.考生遇到与自己有规定的亲属关系、同事关系或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应当回避关系人担任本场考官或考务工作人员,要主动向本考场监督员或组织管理人员提出回避请求,违者面试成绩按零分处理。
4.考生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方式向考官或考务工作人员(候考室工作人员除外)透露本人的姓名、报名序号、准考证号、工作单位、毕业院校等信息,不得穿戴具有明显职业特征的服装或饰品,违者面试成绩按零分处理。
5.考生面试结束后立即离场,到休息室等候,待本场面试成绩公布后统一离开。本场考试未结束前,未经批准不得离开规定的场所,否则取消聘用资格。等候期间,不得喧哗,不得随意出入。
6.考生面试成绩于本场面试结束后集中公布。面试成绩不足60分的,取消聘用资格。
三、其他事项
(一)参加考试的考生,请务必提前申领“山东省电子健康通行码”,自觉进行体温测量、健康状况监测,考前主动减少外出、不必要的聚集和人员接触,并如实填写《应聘人员健康承诺书》《应聘人员健康管理信息采集表》(详见本通知附件)(考生进入考场后,监考老师收齐),确保考试时身体状况良好。山东省电子健康通行码可通过“健康山东服务号”微信公众号、爱山东APP、支付宝“电子健康通行卡”等渠道申领。
考试当日,考生经现场检测体温正常(未超过37.3℃),持山东省电子健康通行码绿码和本人48小时内(依采样时间计算)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纸质版,方可参加考试。持非绿码的考生,面试前28日以来考生本人及其共同居住人有国(境)外或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或所在地区升级为中、高风险地区,或有发热、乏力、咳嗽、咽痛、打喷嚏、腹泻、呕吐、黄疸、皮疹、结膜充血等疑似症状,考生应于考前主动向烟台市卫生健康委开发区管理办公室申报,告知旅居史、接触史和就诊史,由相关专家组评估后确定考试安排。自面试前14天起,考生每日应自觉进行体温测量、记录及健康状况监测。
请考生预留充足的入场时间,听从工作人员指挥,保持“一米线”,排队有序入场。
(二)所有应聘人员参加面试时应按要求佩戴口罩,主动提交《应聘人员健康承诺书》《应聘人员健康管理信息采集表》(详见本通知附件)、本人48小时内(依采样时间计算)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纸质版、山东省电子健康通行码(绿码)、面试通知书和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或有效期内临时身份证),缺一不可,并按要求接受体温测量。无法提供健康证明的,以及经现场专业人员确认有可疑症状(体温37.3℃以上,出现持续干咳、乏力、呼吸困难等症状)的应聘人员,不得进入。应聘人员要服从工作人员指挥管理,自觉保持安全距离。面试过程中,如出现疑似症状,应聘人员应主动报告。结束后,应主动离开,不得聚集。
(三)请广大应聘人员近期注意做好自我健康管理,以免影响考试,应减少跨区域流动,尤其避免到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活动。凡违反我省常态化疫情防控有关规定,隐瞒、虚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的,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疫情防控未尽事宜,按照省市有关规定执行。
其他未尽事宜,按《2021年烟台市卫生健康委开发区管理办公室事业单位卫生类岗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等规定执行。
咨询电话:烟台市卫生健康委开发区管理办公室0535-6930058
附件1:2021年烟台市卫健委开发区管理办公室直属事业单位卫生类岗位公开招聘进入面试范围人员名单.xlsx
附件2:应聘健康承诺书.docx
烟台市卫生健康委开发区区管理办公室
2021年10月30日
原标题:关于公布2021年烟台市卫生健康委开发区管理办公室事业单位卫生类岗位 公开招聘进入面试范围人员名单和面试时间、报到地点、方式等具体安排及要求的通知
文章来源:http://www.yeda.gov.cn/art/2021/10/30/art_41539_293844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