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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青岛市中医医院(市海慈医院)公开招聘第二批工作人员考察、体检等事宜的通知

2021.1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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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考生:

根据《青岛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试行)》和《2021年青岛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第二批工作人员简章》有关规定,现将考察、体检等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察体检范围

按照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的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照 1:1.5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并等额组织。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员的面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对考察合格人员,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对自动放弃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可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具体进入考察范围人员名单见附件(在“是否进入考察体检范围”栏标注“Y”的人员均应在规定时间参加考察体检,否则视为弃权)。

二、考察

考察分为政审证明和无犯罪记录证明两项内容,均须考生本人分别开具。

(一) 政审证明开具

1.2021年应届毕业生请提供由学校或学院出具的本人在校综合表现情况证明材料(要求学校或学院盖章,密封);

2.往届毕业生,由招聘单位与考生本人联系考察,需所在工作单位或档案保管部门出具相关政审证明。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要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二历一身份”等内容。考察材料要求注明出具该材料部门的办公电话,加盖公章并密封。

(二)无犯罪记录证明

所有考生均由其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开具。

上述材料在2021年12月30日前交至青岛市中医医院(市海慈医院)人事科,如需邮寄,请邮寄至:青岛市市北区人民路4号青岛市中医医院(市海慈医院)人事科,逄老师收,电话:0532-83777025。未尽事宜请咨询我院人事科。

三、体检

(一)体检标准

参照《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鲁人发[2005]5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鲁人发[2007]2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等有关规定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时间地点

时间:2021年12月23日(星期四)上午8:00

集合地点:青岛市市南区嘉祥路3号青岛市第五人民医院门诊楼2楼。(三)注意事项

1.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参加体检。

2.须空腹,12月22日晚上不要饮酒,晚上10点至12月22日体检结束前禁食、禁水。

3.体检费用360元,由考生本人承担。

4.到达集合地点后先进行签到、抽签、照相,然后进行体检。

5.逾期未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因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等情况出现的职位空缺将根据简章要求进行递补体检,具体递补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联系方式

考察体检咨询电话:0532-83777025(工作时间)。

附件:2021年青岛市中医医院(市海慈医院)公开招聘第二批工作人员进入考察范围人员名单

青岛市中医医院(市海慈医院)

2021年12月22日

原标题:关于2021年青岛市中医医院(市海慈医院)公开招聘第二批工作人员考察、体检等事宜的通知

文章来源:http://www.qdhaici.cn/news_detail/newsId=364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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