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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1年青岛市胶州中心医院第二批公开招聘考察及体检等事宜的通知

2021.1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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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青岛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试行)》和《2021年青岛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直属事业单位第二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的有关要求,现将考察及体检等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察体检范围

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不高于1:1.5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组织考察。未达到面试比例的,进入考察范围人员的面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如1个录用计划中出现两名以上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则按笔试成绩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员(如笔试、面试成绩都相同,则加试笔试)。对考察合格人员,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对自动放弃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可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具体进入考察范围人员名单见附件1。

二、考察

考察工作由青岛市胶州中心医院负责,考察可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要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两历一身份”等内容。

2021年应届毕业生请提供由学校或学院出具的本人在校综合表现情况证明材料(要求学校或学院盖章,密封);有工作单位的考生由原单位出具的现实表现鉴定材料(要求单位盖章,密封);无业人员请提供档案管理部门或户籍所在地居委会(派出所)出具的现实表现鉴定材料(要求盖章,密封);所有人员均须提供无犯罪证明;上述材料在2021年12月30日前交至青岛市胶州中心医院人事科,

如需邮寄,邮寄地址:青岛市胶州市云溪河南路99号青岛市胶州中心医院人事科,刘老师收,联系电话58775662;其他情况,请咨询招聘单位。

三、体检

(一)体检标准

参照《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鲁人发[2005]5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鲁人发[2007]2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等有关规定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时间地点

时间:2021年12月27日(周一)上午7:30

集合地点: 青岛市中心医院8号楼(综合楼)一楼查体中心

(地址:山东省青岛市市北区四流南路127号)。

(三)注意事项

1.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参加体检;

2.体检费用436元(现金),由考生本人承担;

3.到达集合地点后先进行签到、抽签、照相,然后进行体检;

4.逾期未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因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等情况出现的职位空缺将根据简章要求进行递补体检,具体递补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5.体检当日请空腹,于前一日晚12点之后禁止饮食、饮水。查体前三天禁辛辣烟酒,肥甘厚腻,限制高脂高蛋白饮食,生活规律,避免服用对肝肾功能有影响的药物;体检要求空腹(禁食、禁水),憋尿(早晨最好不要上小便),在抽静脉血和完成腹部B超检查之前不能饮水进食,以免影响结果,采血项目要求在早上九点之前完成;抽血后按压采血处的针孔及静脉血管3-5分钟,避免皮下出血。(棉棒请丢弃在黄色垃圾袋中);测血压前应休息(不少于15分钟),保持心境平和,以确保所测血压的准确性;尿样检查须留取中段尿。女士月经期不宜做妇科检查和尿检,已婚女性应先做空腹的彩超,再进行相关的妇科检查(如需憋尿做妇科彩超的,先做完空腹彩超,后喝水憋尿,最后排尿进行妇科检查);查体完毕,检查所查项目是否齐全,并将自己的查体档案送交服务台;

6.为保证考生身体健康,根据新冠肺炎常态化疫情防控有关规定,考生进入体检单位应当主动出示山东省电子健康通行码(绿码),并按要求主动接受体温测量。体检过程中请大家保持一定距离,全程须佩戴口罩(五官科除外),有体温升高者,请自动提出申请,停止本次体检。

四、联系方式

考察体检咨询电话:0532-58775662

(工作日拨打:周一-周五:上午7:30-11:30;下午13:30-17:00)

青岛市胶州中心医院

20211227


原文标题:关于2021年青岛市胶州中心医院第二批公开招聘考察及体检等事宜的通知

文章来源:http://www.qdjzch.com/NewsShow.aspx?nid=30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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