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2年荣成市卫生健康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规定,现将2022年荣成市卫生健康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合格分数线及面试资格审查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笔试合格分数线
2022年荣成市卫生健康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合格分数线确定为45分。
二、面试范围人选
面试人员为免笔试的应聘人员及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根据招聘岗位的招聘计划由高分到低分按公布的比例依次确定的应聘人员(其中,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计划;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岗位,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选)。进入面试资格审查范围人员名单见附件1。
三、面试资格审查
(一)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面试资格审查采取现场与线上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对因特殊原因不能现场资格审查的,经荣成市卫生健康局同意(电话:0631-7561134),可采取线上方式审查,并在体检考察阶段补交相关材料原件。
(二)资格审查时间、地点
时间:7月27日—28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30)。
地点:荣成市卫生健康局315室(荣成市青山东路688号)。
(三)资格审查所需材料
须按《2022年荣成市卫生健康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应聘须知》和岗位汇总表要求,在规定时间、地点提交《2022年荣成市卫生健康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内含《诚信承诺书》)及本人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原件审查后退回,复印件留存备查)。相关主要证明材料包括:
(1)应届毕业生应聘的,提交二代身份证、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及应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
(2)其他人员应聘的,提交二代身份证、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及应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验证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打印件,无业人员提交失业证或档案代管部门出具的无业证明。
(3)在职人员应聘的,提交有用人权限管理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详见附件3),对按时出具同意应聘介绍信确有困难的在职人员,经同意,也可在考察前提供。
(4)应聘具有专业方向要求岗位的人员,还需提供专业研究方向证明。专业研究方向证明,应由高校教务部门或研究生处(院)出具;国家统招全日制应届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标明专业研究方向的,可作为专业研究方向证明。
(5)留学回国人员应聘的,除需提供《招聘简章》中规定的材料外,还要出具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应聘的,还需提供《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学生应聘的,还需提供《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6)招聘岗位对应聘人员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应聘人员需提交相关工作经历材料,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计算,截止日期为2022年6月20日。
(7)还应审查应聘人员的任职回避情况。
(8)岗位要求提供的其他相关证书和材料。
四、面试人员递补
进入面试范围的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没有提交相关材料的,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从该岗位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进入面试范围的人员,招聘单位将通过电话方式告知递补人员。递补时间截至2022年7月29日17:00。有关应聘人员在此期间应当保持电话畅通,以免给个人造成损失。联系电话发生变化的应聘人员,应主动告知。
五、其他
1.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通过面试资格审查人员随时关注荣成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http://www.rongcheng.gov.cn。
2.对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现场资格审查与网上报名单位初审有出入的,以现场资格审查结果为准。
3.采取线下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原则上应由应聘人员本人到现场亲自办理,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的,可采取委托代理人等方式进行资格审查。委托代理人应持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委托书(应聘人员亲笔签名)、应聘人员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及其他资料代为提交、审查。
4.未打印《2022年荣成市卫生健康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的应聘人员,可于面试资格审查前登录报名网站进行打印。
5.现场资格审查需要留存相关材料的复印件,请应聘人员提前做好准备,现场不提供复印服务。
6.请考生及时通过威海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网站和威海疾控微信公众号等方式了解最新疫情防控信息,严格落实各项疫情防控要求。
附件:
1.2022年荣成市卫生健康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进入面试资格审查人员名单.pdf
荣成市卫生健康局
2022年7月22日
原标题:关于公布2022年荣成市卫生健康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合格分数线及面试资格审查有关事宜的通知
文章来源:http://www.rongcheng.gov.cn/art/2022/7/22/art_40961_290952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