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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淄博高青县卫生健康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体检、考察公告

2022.08.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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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2022年淄博市高青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公告》(以下简称《招聘公告》)的规定,现将2022年高青县卫生健康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体检、考察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体检、考察人员

(一)《公告》相关规定

根据考试总成绩,分岗位由高分到低分按1:1.5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察范围的人员。进入体检、考察范围人员的面试成绩不得低于70分。

体检、考察时先按1:1的比例进行。因体检、考察不合格和弃权造成空缺的岗位,可从应聘同一岗位进入体检、考察范围的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如有空缺不再进行递补。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公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如有空缺,不再递补。

(二)体检、考察的岗位及人员

进入体检、考察范围人员名单见附件1。

首次体检、考察人员为附件1中“1:1入围”一栏填写“是”的人员。

二、考察工作的组织

考察工作根据招聘岗位的要求,由高青县卫生健康局负责组织,在职人员现场资格审查时未出具同意应聘证明或解聘证明,且经招聘主管机关同意暂缓提交的,须在考察时提交,否则取消应聘资格。

三、体检工作安排

体检工作由高青县卫生健康局统一组织,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

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体检人员务于8月26日早上6点前持本人身份证、山东省电子健康通行码绿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绿卡、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到高青县卫生健康局819室(高青县清河路9号高青县机关综合办公楼)集合。体检费用400元,请考生自带现金,如需复检,复检费用由考生本人承担。

体检要求:

1、体检人员认真阅读体检须知(附件2)并执行。

2、体检人员下载并打印体检人员基本信息表(附件3),由本人逐项填写本人基本情况,不得遗漏,并贴本人近期二寸免冠照片一张,在集合时交工作人员。

3、除特殊情况经县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同意外,体检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弃权。

4、体检全程封闭进行,期间不得与外界联系,无关人员不得跟随、陪同,一经发现视为违纪,取消体检资格。

5、凡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或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体检结果无效,取消本次应聘资格。

6、体检时,对于已经怀孕的应聘人员,可延期进行胸透等检查项目。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必要时,县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可以要求重新体检。

四、防疫要求

体检、考察期间疫情防控工作按照淄博市有关部门适时发布的疫情防控要求落实。考生应注意做好自我健康管理,避免前往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主动减少外出和不必要的聚集、人员接触,以免影响考察体检。凡违反我省、我市、我区常态化疫情防控有关规定,隐瞒、虚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的,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其他未尽事宜,按照《2022年高青县卫生健康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公告》规定执行

附件1:2022年高青县卫生健康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体检、考察名单.xls

附件2:体检须知.docx

附件3:体检人员基本情况表.docx

高青县卫生健康局

2022年8月24日

原标题:2022年高青县卫生健康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体检、考察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gaoqing.gov.cn/art/2022/8/24/art_4600_231724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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