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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生须知

2022.1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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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定于4月15、16、22、23日举行,为确保顺利参加考试,请考生认真阅读以下内容。

一、考试报名

(包括网上预报名、报名确认和资格审核)

(一)网上预报名

1.时间2022年12月30日-2023年1月12日

2.途径

国家卫生健康委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官方网站(原中国卫生人才网)

小程序(百度、微信、支付宝)

3.流程

用户注册、登录

基本信息维护(包括上传基本照片、学历学位信息维护、微信绑定与关注)

进入网上报名

选择考试项目

选择省份

填写/修改报考信息

确认报名照片

上传材料(仅限天津、上海、新疆兵团考区)

提交信息

生成报名表

4.注意事项

 01

相同证件号码只能注册一次,请使用注册过的用户名或证件号码登录考生管理平台。

 02

注册前请认真阅读“特别提示”内容,确保填报信息真实准确;注册成功的用户在以后年度报考无需再重新注册,请妥善保管用户名、密码、密码找回问题及答案,此为找回密码的重要方式。

 03

考生注册账户后忘记密码且无法找回的,如尚未填写报考信息,可注销账户后重新注册;如已填写报考信息,请联系所在考点考试管理机构申请重置密码。

 04

注册后的姓名、证件类型、证件号码无法自行修改,如需修改请查看《考生申请修改/删除注册信息须知》。

 05

在考生管理平台完成注册且绑定个人微信号后,才能选择考试项目进行报名。一个微信号只能绑定一名考生信息,如解除绑定则无法进行网上报名。

 06

报名信息提交后如发现填写错误,可以撤回信息提交后进行修改,修改后须重新提交报名信息。考生须保证递交的报名表信息与最终提交信息一致,否则无法进行报名确认。

 07

天津、上海、新疆兵团考区采用线上确认方式,考生须在提交报名信息前,按照考区要求上传相关报名材料。

(二)报名确认

各地报名确认时间、地点、方式等信息,详见2023年各考区考试公告、通知。

注意事项

 01

采用现场确认方式的考区:考生须在考区、考点考试管理机构规定时间内,携带报名申报表(所在单位或人事档案所在地审查盖章)和相关证明材料(包括原件和复印件)进行现场确认。经现场确认后,考生无法再对报名信息进行修改。逾期未进行现场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本次考试。

 02

采用线上确认方式的考区(天津、上海、新疆兵团):提交报名信息后请考生密切关注系统状态提示,如符合要求,系统状态提示“已完成报名确认”,考生不得再对报名信息进行修改;如不符合要求,系统状态提示“确认不通过”,考生须在考区规定时间内重新上传报名材料并提交报名信息。逾期未重新上传报名材料并提交报名信息的,视为自动放弃本次考试。

 03

北京、河北、辽宁、吉林、黑龙江、上海、浙江、山东、河南、湖南、贵州、陕西、新疆兵团考区开通历史考生自动确认功能,即2022年考试未通过的考生(缺考、违纪考生除外),基本信息、报考考区、考点、报考专业、报考级别、教育情况、工作情况等信息未发生变化的,在提交报名信息后,系统会提示已自动确认;如信息发生变化,系统会发出“网上预报名成功通知”的微信消息;经考点核实并予以确认的,系统会再次发出“报名结果通知”的微信消息。

上述考区的历史考生请注意查看微信消息,如收到“报名结果通知”,则无需进行报名确认;如未收到“报名结果通知”,则须按照所在考区要求进行报名确认。

 04

历史考生填报的证件类型或证件编号如与上一年度(2022年)不一致,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相关证明材料,至所在考点考试管理机构申请进行考试成绩的合并;如未按要求提出以上申请,将默认为自动放弃上一年度(2022年)考试成绩,无法进行两年成绩的滚动管理。

(三)资格审核

考生在网上预报名及报名确认结束后,须及时登录考生管理平台查询资格审核状态。

特别说明

 01

2023年度的报考人员,其学历或学位取得日期和从事本专业工作年限均截至2022年12月31日。

 02

报名条件中有关专业学历或学位的规定,是指国家教育、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认可的正规院校毕业学历或学位。

 03

计算任职年限时,从事医疗或护理等执业活动的,从执业注册时间算起;取得护师、药师或技师等职称,从取得相应资格时间算起。

二、缴费

 01

以下考区采用网上缴费方式,通过资格审核的考生须在2023年2月17-28日期间完成网上缴费:

北京、天津、河北、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南、广东、广西、海南、重庆、四川、贵州(除省直考点外)、云南、西藏、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兵团。

 02

未实行网上缴费的考区,请考生密切关注所在考区、考点通知。

 03

未按期完成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本次考试。

三、准考证打印

考生缴费成功后,可于4月6-23日期间登录考生管理平台下载打印准考证,作为参加考试的凭证。

四、考试安排

1.药学初级(士)等118个专业人机对话考试安排如下:


备注:人机对话考试各专业具体考试日期安排以准考证为准

2.护理学初级(师)专业纸笔考试安排如下:


五、成绩发布

 01

考试成绩将于考后2个月公布,考生可登录我中心官网、或通过小程序(百度、微信、支付宝)查询考试成绩;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下载打印成绩单并妥善保管,逾期无法补打和补办。

 02

考试成绩实行两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同一专业4个科目的考试,可取得该专业资格证书。

 03

考试试题均为客观题,采用计算机统一评分,不接受成绩复核申请。

六、疫情防控

请考生及时了解并严格遵守当地疫情防控工作要求,主动配合并自觉服从考试管理机构的相关安排,做好个人安全防护。

七、温馨提示

 01

注册考生管理平台用户时,考生身份证件和学历信息会与国家有关部门的信息系统进行核验,部分信息需要核验后方可进行报名操作。为确保顺利报名,请考生至少在网上报名截止日期前1天完成注册和基本信息填报。

 02

请密切关注我中心官网和微信公众号发布的考试重要信息。

 03

我中心未授权其他任何机构、网站、媒体和个人发布考试相关信息,请考生提高警惕,小心防范虚假信息和诈骗行为。

原标题:2023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生须知

文章来源:https://www.21wecan.com/wsrcw/c100193/202212/1000877.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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