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岗位
招聘口腔医师20人。
岗位要求:
1.有执业医师资格证或规培合格证优先;
2.硕士研究生或本科生优先;
3.市区户口优先。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法规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4.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
5.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应聘者于2023年4月1日前把个人简历发送至医院邮箱wfkqyyywk@163.com。报名截止后,医院对报名情况进行资格审查,对于符合招聘条件的,将于4月7日前以电话通知的形式,通知到本人,并参加医院面试。对于不符合条件的,不予单独通知。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在任一环节发现与报名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立即取消考试资格,已聘任的予以解聘。其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四、面试
通过资格初审人员,根据电话通知,按时参加面试。
面试前需提交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医师资格证、规培证、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在校期间成绩单、发表的论文及科研材料和获得的荣誉奖励等。以上相关材料,提供原件和A4纸复印件,按照顺序整理并装入档案袋,写明姓名、电话。
五、考察体检
对于面试合格人员进行考察体检。
考察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原则,采取查阅档案材料、审核资格条件、现场情景测试等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方面的情况。同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岗位招聘条件、提供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最后形成书面考察意见。
体检一般应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体检时,对于已经怀孕的应聘人员,可延期进行胸透等检查项目。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
六、公示和聘用
对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医院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有异议的,医院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
新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执行。新聘用人员试用期满合格的按规定进行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七、有关待遇
1、考核合格后签订劳动合同,享受五险二金(符合条件者可享受职业年金);
2、执行备案工资制;
3、符合条件者可享受潍坊市政府人才补贴;
4、符合条件者可享受潍坊市政府购房补贴;
5、为年轻职工提供良好的食宿配套设施;
6、为员工提供专业的职业培训和良好的发展平台,支持参加各类学术活动及进修学习、继续教育,以及职称晋升。
八、其他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
应聘人员应仔细阅读招聘公告,保持通讯畅通有效,因本人原因错过招聘程序的,责任自负。
本公告由潍坊口腔医院负责解释。
潍坊口腔医院人力资源部咨询电话:0536-8180516
医院邮箱:wfkqyyywk@163.com
潍坊口腔医院
2023年2月15日
原标题:潍坊口腔医院 2023年首批口腔医师社会招聘简章
文章来源:http://www.wfkqyy.com/Item/Show.asp?id=2161&m=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