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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德州夏津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察体检公告

2023.0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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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确保今年我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的整体素质,真正选拔聘用到德才兼备的人才,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和招聘简章等文件规定,现就今年我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察、体检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察地点、时间

地点:夏津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办公室

考察时间为2023年3月27日至3月28日,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二、考察、体检人选

按照招聘简章规定,按招聘岗位,由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等额确定考察体检人员(名单见附件)。

考察合格人员参加体检。因考察、体检不合格或放弃考察、体检资格造成的空缺,根据考试总成绩依次递补。

三、考察

夏津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考察工作由夏津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具体组织实施。

1、我单位成立考察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考察工作。主要考察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素质、学习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考察工作小组要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察对象,并写出考察意见。

2、资格复审。按照招聘简章要求,对进入考察范围人员的年龄、学历、学位、身份证、单位介绍信等档案材料再次进行核查认定(以上资证材料原件由考生本人提供)。

3、查阅档案资料。主要查阅报到证、考生年龄、学历学位、学习成绩单、无犯罪记录证明等资料。要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二历一身份”等内容。考生需在3月28日前提供本人人事档案,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要认真进行调查,问题未查清和未处理到位的,不得办理聘用手续。

4、考察完成后形成书面考察材料,并根据对被考察者整体情况的分析,认真填写《夏津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察评定表》(简称《考察评定表》)。考生需将本人有关证件材料(含本人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单位同意报考介绍信、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证书等,以上材料除身份证外均要求提供原件),于3月28日前报送至夏津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进行集中审核。

5、其它需了解情况。包括职务任免、办理人事代理、缴纳社会保险、签订劳动合同等情况。

四、体检

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应聘者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不予聘用。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取消资格。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时处于妊娠期等原因不方便体检的,应提前提出暂缓体检申请。待身体条件允许时择日安排体检,同时重新进行考察。申请暂缓时限不得超过一年,逾期视为放弃聘用资格。体检暂缓者体检及之后的环节均不进行,须体检合格后再行安排,参加工作时间以实际聘用时间为准。

五、工作纪律

夏津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考察、体检工作要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严格实行考察责任制,谁考察、谁负责、谁签名。体检机构要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做好体检工作,并对考生的体检结果保密。对考察、体检过程中违反操作规程、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渎职失职,造成不良后果的人员,按照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对于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致使考察、体检结果失实的考生,不予聘用或者取消聘用。

报考人员在考察体检期间要保持通讯畅通,通讯方式如有变动,要及时告知招聘单位,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聘用的,责任自负。

附件:2022年夏津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察体检公告.xls

夏津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23年3月24日

原标题:2022年夏津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察体检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xiajin.gov.cn/n31121408/n31122705/c80133089/content.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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