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和德州市中医院发展需要,现公开招聘59名急需紧缺专业人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与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二)符合招聘岗位所需学历、学位、专业等要求(详见附件1),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技能和技能条件;
(三)报考年龄应在35周岁以下(1987年4月6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可放宽到40周岁及以下(1982年4月6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可放宽到45周岁及以下(1977年4月6日以后出生);
(四)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023年毕业的定向生、委培生原则上不得应聘。如定向或委培单位同意其应聘,应当由定向或委培单位出具同意应聘证明,并经所在院校同意后方可应聘;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2023届毕业生,不得应聘。在读且学习形式为全日制的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在各级公职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
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国(境)外留学人员取得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授权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位学历认证书后,可应聘有相应层次学历学位要求的岗位。对暂未取得国(境)外学位认证的海归留学人员,可采取“承诺+容缺”方式,允许先行参加考试,在考察或体检阶段提供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认可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根据《关于加快医学教育创新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0〕34号)、《关于贯彻落实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两个同等对待”政策的通知》(国卫办科教发〔2021〕18号)文件要求,“面向社会招收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培训对象培训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的,在招聘、派遣、落户等方面,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对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在人员招聘、职称晋升、岗位聘用、薪酬待遇等方面,与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符合“两个同等对待”条件的应聘人员,其住培合格证书中的培训专业应当与招聘岗位的专业或类别要求相一致,德州市中医院将在资格审查、考试考察、聘用等各个环节落实“两个同等对待”。
除2023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学历证书、相应学位证书、相关证书(相应岗位要求的)应于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可提供学校出具的相关证明外,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所有资格、资质及证书,应聘人员均须于2023年4月6日之前取得。应届毕业生入职后无法于7月31日前完成学业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取消录取资格。
二、招聘岗位
岗位条件、招聘人数等具体要求见《2023年德州市中医院校园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详见附件1)。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2023年4月6日9:00—4月14日16:00
查询时间:2023年4月6日11:00—4月14日18:00
报名人员登录德州市中医院官方网站(www.dzszyy.cn.cn),按要求如实填写、提交个人信息资料,并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数码照片。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人员在资格待审核期间可修改报名信息,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修改后需重新提交审核。初审通过后,报名信息不能更改。2023年4月14日16:00后,初审未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不能再修改、补充报名信息。请考生尽早完成报名,并及时在报名系统查看个人报名资格审核状态,避免因各种原因错过报名时间。
(二)资格初审
时间:2023年4月6日11:00—4月14日18:00
德州市中医院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报名人员信息提交2小时后进行初审。对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招聘单位留存应聘人员的报名信息,以备资格复审时使用。应聘人员应随时关注审核信息,提交、修改报名信息应在报名时间内完成,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修改有关信息的,视为报名未通过。如有信息退回,应按照提示修改信息后再次提交,截止报名系统关闭尚未提交修改后信息影响报名的责任自负。网上报名期间,安排专人提供咨询服务,咨询电话:0534-7905003(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应聘人员在查询截止时间前登录网站,查询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即可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报名登记表》《应聘诚信承诺书》(参加面试、笔试时使用,请及时打印并妥善保管)。
鉴于设置专业要求时参考的高等教育专业目录中未能完全涵盖一些旧专业、新兴学科、国外学科等,如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不属于参考专业目录中的专业,且认为所学专业为招聘岗位专业条件设置的近似专业,在报名时需在备注栏中注明主要课程、研究方向和学习内容等情况,必要时可主动联系德州市中医院介绍有关情况。德州市中医院将根据招聘岗位的履职需要,认定是否属于近似专业。
本科岗位,对最终确定的应聘人数达不到招聘计划3倍的,计划招聘l人的,取消招聘岗位;计划招聘2人(含)以上的,按1:3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人数。招聘硕士研究生岗位的,按报名实有人数确定参加面试人员。核减和取消招聘计划的情况,在德州市中医院官方网站予以公布。
(三)资格复审
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须按照规定时间通过规定邮箱提供资格复审材料,医院负责对应聘人员提交的复审材料进行审核,发现与报名条件不符或者弄虚作假的,立即取消考试资格。所有复审材料均需提供PDF格式,并打包压缩后发送至复审邮箱,邮件名称统一为:“姓名 报考岗位 联系电话”。
资格复审时间:2023年4月6日8:30—4月15日11:00
资格复审邮箱:dzszzybm@163.com
资格复审提交材料:
1.《2023年德州市中医院校园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须附本人近期正面免冠电子证件照);
2.本人签字的《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扫描件);
3.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正反面;
4.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2023年应届毕业生提供就业推荐表或学籍证明);
5.有效期内的学信网学历查询证明《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6.留学回国人员须出具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证明;
7.招聘岗位有“研究方向”要求的须提供高校教务部门或研究生处(院)出具的专业研究方向证明;
8.医师执业证、护士执业证或执业考试成绩合格证明;
9.已就业或签订就业协议书的应聘人员提交有用人管理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信》(附件3)
10.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报名人员必须使用有效身份证件进行报名和考试,报名人员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个人信息必须真实一致。提交的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完整,能够体现招聘岗位的要求。应聘人员的信息、材料不实或者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应聘资格。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四、考试
(一)考试相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