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3年青岛市市南区卫生健康局所属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规定,现将笔试成绩(详见附件1)予以公布,并将资格审查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笔试合格分数线
2023年市南区卫生健康局所属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为45分。
二、确定资格审查人员范围及面试人选
根据笔试成绩,在笔试最低合格线以上,招聘岗位按规定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审查人选。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人数确定入围人选。所有进入资格审查范围人员在“是否进入资格审查范围”栏中标注“Y”,以上人员均应在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查,对因资格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或弃权产生的空缺,就该职位笔试最低合格线以上人员,由高分到低分递补,递补事宜由招聘单位另行通知。
三、集中资格审查时间、地点
时间:2023年5月12日(周五)上午9:00-11:30,下午1:30-4:00
地点:青岛市市南区东部老年活动中心(市南区宁国路13号)
四、资格审查需提交的材料
在资格复审时,应聘人员须向招聘单位提交有效期内的身份证件、笔试准考证、《青岛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本人签名的《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及本人相关证明材料,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
(一)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包含符合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统筹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管理工作的通知》(教研厅〔2016〕2号)和《教育部办公厅等五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非全日制研究生就业工作的通知》(教研厅函〔2019〕1号)规定的非全日制研究生)应聘的,提交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2023年定向、委培毕业生还需提交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应聘的证明。2023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必须在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二)其他人员应聘的,提交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及报考职位所要求的资格证书等(均须在2023年4月10日之前取得)。
(三)在职人员应聘的,须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公立医疗机构在职人员应聘还须提交经区县以上卫生健康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对按时出具同意报考证明或同意应聘介绍信确有困难的在职人员,经招聘单位同意,本人作出规定时间内提交的承诺后(见附件2),可在考察或体检前提供。
(四)无业人员应聘的,还需提交无业状态承诺书(见附件3)。
(五)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应聘的,还需提供《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学生和台湾居民应聘的,还需提供《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六)已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但未获得教育部门认证的留学生应聘的,需提供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及有资质的机构出具的翻译资料,并作出规定时间内可取得相关材料的承诺。
(七)对应聘人员有工作经历、年限要求的,还需提交劳动(聘用)合同和社保缴费记录等有效证明材料。对应聘人员有资格证书要求的,需提交相应资格证书。
资格复审时,应聘人员须提交以上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使用A4纸复印)各一份。
应聘人员在规定的资格审查时间内未向招聘单位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放弃考试。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放弃考试或取消资格产生的空缺,可在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五、有关说明
(一)资格复审合格并确定进入面试的人员,请及时关注青岛市市南区政务网发布的面试有关安排,按要求做好面试准备。
(二)进入资格复审范围人员及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人员应当保持联系方式畅通。因提交材料缺失或通讯不畅等个人原因影响资格复审结果及递补安排的,责任自负。
(三)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招聘工作中发现考生材料不符合规定或未能按时提供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考试资格。
咨询电话:0532-51989790
咨询时间:工作日9:00-11:30,13:30-17:00
附件1:2023年青岛市市南区卫生健康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成绩及进入资格审查范围名单.xls
青岛市市南区卫生健康局
2023年5月6日
原标题:关于公布2023年青岛市市南区卫生健康局所属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笔试成绩及资格审查事宜的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qdsn.gov.cn/zwgk_8/ywdt_8/tzgg_8/202305/t20230506_7174510.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