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2023年度日照市市直卫生健康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规定,根据岗位招聘计划和笔试成绩,现将进入面试范围人员名单和资格审查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
2023年日照市市直卫生健康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为40分。
二、资格审查对象
资格审查的对象为各招聘岗位进入面试范围的人员(见附件)。
三、资格审查时间和地点
(一)审查时间:2023年5月15日-5月16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
(二)各单位审查地点如下:
日照市人民医院:日照市人民医院1B楼(正对北门)6楼东侧讨论室(日照市泰安路126号),联系电话:0633-3365207。
日照市中医医院:日照市中医医院9号楼4楼组织人事部(日照市望海路35号),联系电话:0633-8290338。
日照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日照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9楼910房间(日照市北京路136号),联系电话:0633-7965067。
日照市妇幼保健院:日照市妇幼保健院行政办公楼5楼507人事科(日照市威海路28号),联系电话:0633-8702598。
日照市精神卫生中心:日照市精神卫生中心门诊楼八楼人事科(日照市昭阳北路337号),联系电话:0633-7960309。
日照市皮肤病防治所:日照市皮肤病防治所五楼小会议室(日照市昭阳路19号),联系电话:0633-2291919。
日照市卫生学校:日照市卫生学校办公室401室(日照市山东路689号),联系电话:0633-2955907。
日照市中心血站:日照市中心血站三楼办公室315室(日照市山东东路697号),联系电话:0633-7960260。
四、资格审查需提供材料
进入面试范围的人员,须本人到场(不得委托他人)提交以下相关材料。考生须同时提交以下全部证件或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审核后原件退回,复印件由审核单位留存备查。
(一)《2023年日照市市直卫生健康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2份 (需本人签字,未打印的考生可登录日照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网上报名入口打印),1寸近期同底版彩色免冠照片3张;
(二)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聘的,提交身份证、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须在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应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等材料。其他人员应聘的,提交身份证、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须在2023年4月14日之前取得);
(三)应聘有相应执业(从业)资格、取得规培证或完成规培证明要求岗位的,需提供相关证书或合格证明;
(四)应聘具有专业方向要求岗位的人员,还需提供专业研究方向证明。专业研究方向证明,应由高校教务部门或研究生处(院)出具;国家统招全日制应届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标明专业研究方向的,可作为专业研究方向证明;
(五)在职人员(含已签订就业协议的人员)应聘的,须提交工作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定向委培毕业生应聘的,还需提供定向委培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属无业人员的需提交解除劳动合同报告书或处于无业状态的个人书面承诺书等。
(六)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应聘的,还需提供《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应聘的,还需提供《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七)留学回国人员和在港澳台取得学历学位的人员应聘的,还需出具国家教育部门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材料;
(八)招聘岗位需要提供工作经历的,还需提供工作经历证明材料,包括劳动合同或者聘用合同、社保缴费证明等。在不同单位从事相关工作的,应分段提供。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以2023年4月14日为截止日期。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作为工作经历;
(九)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
资格审查过程中考生需要补充材料的,要求在资格审查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提交所缺材料,无法按时提交的,视作放弃面试资格。
经审查不符合应聘条件或逾期未提交相关材料的,经主管部门核准,取消面试资格。因放弃或取消面试资格形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时间截止至2023年5月23日。
五、其他要求
(一)通过面试资格审查人员缴纳面试考务费70元。
(二)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对于有弄虚作假或徇私舞弊行为的人员,一经查出,将按有关规定取消应聘资格,并严肃处理。
(三)请各位考生务必及时关注日照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及招聘单位网站最新通知,并保持报名时提供的联系电话联络畅通,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附件:
2023年日照市市直卫生健康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公示.pdf
日照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3年5月8日
原标题:2023年日照市市直卫生健康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资格审查公告
文章来源:http://wsjkw.rizhao.gov.cn/art/2023/5/8/art_66618_1030181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