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2023年莱阳市卫生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以下简称“《简章》”)规定,现将2023年莱阳市卫生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场资格审查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进入面试前现场资格审查人员范围
进入现场资格审查范围人员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根据岗位招聘计划从高分到低分按以下比例依次确定:招聘4(含)人以下的按1:3的比例确定,招聘5(含)人以上的按1:2的比例确定。进入现场资格审查范围人员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同进入现场资格审查范围。笔试合格人数为零的岗位,取消聘用计划;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进入现场资格审查范围。
二、现场资格审查
(一)时间及地点
2023年6月6日(星期二),上午8:00-11:30
莱阳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四楼会议室。地址:莱阳市旌阳路20号。
(二)程序
第一步:提交资格审查材料,工作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审查。提交材料要求:
1.《莱阳市卫生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须提供原件)。
2.亲笔签名的《诚信承诺书》(须提供原件)。
3.笔试准考证、身份证。(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原件在审查结束后当场返还)
4.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原件在审查结束后当场返还)。2023年应届毕业生暂不提供。
5.报考依据学历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自行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证书查询系统打印)。
6.岗位要求的医师执业证书、医师资格证书、护士执业证书(或护士执业考试成绩合格证明)等证书。(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原件在审查结束后当场返还)
7.已经就业或签订就业协议书人员提供具有人事管理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信(附件3样式)。
8.报名时有工作单位,但现已与报名时的工作单位解约或辞职,目前无工作单位的,应提供原单位解约证明材料和人事代理机构出具的人事代理证明或档案托管证明。
9.2023年应届毕业生或报名时无工作单位的,出具未签订劳动合同或未签订就业协议书承诺书。
10.招聘岗位有其他要求的,还须按要求提交其他相关材料。
11.提供一寸彩色免冠照片2张(领取面试通知书用)。
以上需要提交的材料按附件2的要求排序、装订。
第二步:缴费。资格审查合格后,考生持经审查人签字的资格审查材料,到“收费处”缴纳面试考务费(按照鲁发改成本〔2022〕55号文件规定,面试考务费标准为70元),考务费只收取现金,请自备零钱。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和防返贫监测帮扶对象凭有关证明材料可当场办理面试考务费减免手续。
第三步:领取面试通知书。缴完费的考生到面试通知书发放处复核,领取面试通知书。
(三)注意事项
1.现场资格审查必须由本人亲自到场,不得委托他人。如果本人未经招聘主管部门同意,在规定时间内未到达规定地点进行资格审查、提交资料的,视为自愿放弃面试资格。
2.现场资格审查与网上初审结果不一致的,以现场资格审查结果为准。经审查符合条件的人员,领取面试通知书。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其考试资格。
3.现场资格审查提交材料不全的,须在现场资格审查后第二天上午11:00前提交。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信因故不能在现场资格审查时提供的,也可在面试后第二个工作日17:00前提交。上述材料均提交到莱阳市卫生健康局人事科(208室)。
4.领取《面试通知书》后,应仔细核对《面试通知书》姓名、报考单位等信息,避免错领情况发生。考生须保证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如有虚假,取消其聘用资格。
5.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面试人员空缺,将在笔试成绩合格线内从高分到低分按以下比例依次递补。递补人员将通过电话通知,如两次拨打考生报名预留电话,出现停机、关机、无法接通或无人接听的情况,则依次递补下一名考生。对递补人员面试前现场资格审查截止到6月7日17:00,面试人选仍未提交材料的,视为弃权且不再递补。
6.通过资格审查进入面试人员名单、笔试成绩信息,将于6月8日前在莱阳市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布。
三、其他
1.在公开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相关措施,必要时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相关信息将及时在莱阳市政府网站发布。请广大应聘人员近期注意做好自我健康管理,以免影响现场资格审查及面试。
2.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要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并及时了解莱阳市人民政府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递补通知等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6.其他未尽事宜,按照《简章》办理。咨询电话:0535-7286086,0535-7286792
莱阳市卫生健康局
2023年6月5日
原标题:2023年莱阳市卫生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场资格审查有关事项的通知
文章来源:http://www.laiyang.gov.cn/art/2023/6/5/art_43630_296092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