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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淄博市淄川区卫生健康系统事业单位招聘专业技术人员考察、体检公告

2023.0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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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2023年淄川区卫生健康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公告》(以下简称《公告》)的规定,现将2023年淄川区卫生健康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考察、体检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察、体检人员

(一)《公告》相关规定

根据考试总成绩排名顺序,按照招聘计划数1:2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员名单。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员的面试成绩不得低于70分。如同一个招聘岗位出现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则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排名顺序;笔试成绩仍相同的岗位,进行加试或按照预先约定条件确定排名顺序。

首批考察体检按成绩排序1:1的比例等额进行。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因考察体检不合格、弃权、在职人员未征得所在单位同意等原因造成空缺的岗位,可从应聘同一岗位进入考察体检范围的人员中,按考试成绩排名顺序依次等额递补。公示期间,拟聘用人员放弃拟聘资格或者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可从进入考察体检范围的人选中依次等额递补,并进行公示。公示期满后不再递补。

根据考试、考察、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公示7个工作日。

(二)考察、体检的岗位及人员

相关岗位按1:2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员名单见附件1。

首批考察、体检人员为1:1入围人员,具体人员为附件1中“是否首批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一栏填写“是”的人员。

二、考察工作的组织

考察工作根据招聘岗位的要求,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各招聘单位具体实施,并将考察结果相关材料报区卫生健康局人事科。

三、体检工作安排

体检在二级以上医院统一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操作手册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由医院按标准实收(体检费450元/人,自带)。

请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员持本人身份证,务于2023年6月27日早7:00前在区卫生健康局院内集合,不准迟到,统一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如需复检,复检费用由本人承担。请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员务必保持通话畅通。

四、体检要求

1、体检人员认真阅读体检须知(见附件2)并执行。

2、体检人员下载并打印体检人员基本信息表(见附件3),由本人逐项填写本人基本情况,不得遗漏,并贴本人近期一寸免冠照片一张,在集合时交招聘工作人员。

3、体检人员凡未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4、体检全程封闭进行,期间不得与外界联系,无关人员不得跟随、陪同,一经发现视为违纪,取消体检资格。

5、凡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凡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体检结果无效,取消此次聘用资格。

6、体检结果不合格的将在体检结束3个工作日内告知体检人员。体检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体检实施机关将尽快安排考生复检。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一次,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


相关附件

附件1考察体检名单.pdf

附件2:体检须知.docx

附件3:体检人员基本信息表.doc



淄川区卫生健康局

2023年6月15日

原标题:2023年淄川区卫生健康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专业技术人员考察、体检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zichuan.gov.cn/gongkai/site_zcqwsjkj/channel_5fbcb817bb8cd5647ce6cae8/doc_648aab2bdf9500ebb282683e.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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