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第一医院始建于1948年,是集医疗、教学、科研、预防、康复、保健于一体的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是淄博市南部医疗中心、潍坊医学院附属医院、国家临床药师培训基地、国家药物临床试验基地、国家高级卒中中心和中国胸痛中心、国家VTE防治中心、国家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
根据医院业务发展和实际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0名合同制护理专业技术人员。现将招聘事宜公告如下:
一、报名条件
1.遵纪守法,恪守职业道德,具有较强的团结协作精神。
2.理论扎实并熟练运用,对工作认真负责,有奉献精神。
3.身心健康,能够胜任临床一线护理工作。
4.具备良好的沟通技巧、较强的服务意识和语言表达能力。
5.年龄以身份证为准。
6.限非我市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含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企业医院、民营医院)在职(含合同制)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报考。
7.学历要求须为高中起点大专及以上,原始学历与报考学历专业相近。
8.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读的非应届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学生,以及存在法律规定不得应聘的其他情况的人员,不得报考。
二、招聘岗位及相关要求
1.暂未取得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书及材料的2023年应届毕业生和国(境)外高校毕业生,采取“诚信+容缺”的方式,承诺在时限要求内取得相关证书及材料的,可以容缺报名。对虚假承诺、认证不符的,取消相应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2.时限要求:应届毕业生的相关证书及材料一般应在2023年8月31日及以前取得。
3.非应届毕业生须具有护士资格证,应届毕业生承诺通过2023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否则予以解聘。
三、招聘程序及时间
报名工作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的方式进行。
(一)网上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2023年7月31日08:00~8月2日17:30
(二)报名方式:
符合应聘条件的人员于报名时间内扫描问卷星二维码。请据实、完整填写《报名表》信息,不得空项,不得弄虚作假,否则取消报名资格。
(三)报名审核结果:
报名审核通过人员名单会在报名截止日期结束后一周内,统一在淄博市第一医院官网公布。
四、录取程序
(一)考核方式
本次考核先组织考生面试,再组织考生笔试。根据面试成绩按1:3的比例确定参加笔试人员名单,最后一名面试成绩并列的,面试成绩并列人员全部进入笔试。面试和笔试均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面试成绩和笔试成绩各占50%计入总成绩,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确定排名顺序。
(二)资格审查:
合同制人员招聘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工作中发现审核通过人员不符合应聘资格或弄虚作假等问题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资格审查由招聘单位在市卫生健康委的指导下具体负责。面试后,进入现场资格审查范围的应聘人员,须由本人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提交相关材料进行现场资格审查。现场资格审查所需提交的主要材料详见附件2,具体要求以现场资格审查公告为准。
进入现场资格审查范围的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和要求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弃权。资格审查不通过的,取消其笔试资格。
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面试成绩依次递补。
(三)考察和体检
1.按照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2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首批考察体检按成绩排序1:1的比例等额进行。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员的面试成绩不得低于70分。
2.对因放弃应聘、取消应聘资格或体检不合格产生的岗位空缺,依据总成绩进行递补。
3.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在后续工作中发现审核通过人员不符合应聘资格或弄虚作假等问题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四)公示和聘用
经考察、体检合格,在淄博市第一医院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聘用,拟聘用人员入职后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三个月,考核合格后,根据医院规定兑现相关待遇,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医院与其解除劳动合同关系。
本公告由淄博市第一医院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联系人:赵老师
联系电话:0533-4252411、0533-4119908
附件1:
附件2:
附件3:
附件4:
淄博市第一医院
2023年7月27日
文章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_2jMD8Y62YCi8dQfotc0W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