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3年临清市卫健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规定,现将面试资格审查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
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经征求用人单位意见,市卫健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和笔试情况确定,2023年临清市卫健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确定为:30分(含30分)。
二、拟进入资格审查人员名单
拟进入面试资格审查人员从达到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根据招聘岗位和招聘人数由高分到低分按规定比例依次确定。具体名单见附件。
现场资格审查要求
2023年7月29日9时-7月31日18时;
(二)现场资格审查地点:
临清市卫生健康局312房间(地址:临清市龙山路南首职工新村18号),联系电话:0635-7101857。
(三)应聘人员须提交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审原件留复印件)
根据简章,对拟进入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请拟进入面试资格审查人员按招聘岗位要求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
1.《2023年临清市卫健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
2.《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有本人签字并捺手印);
3.笔试准考证;
4.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正反面复印在一张A4纸上),限临清户籍报考的请提供应聘人员户口本(索引页、目录页、户主页、本人页),户口迁入时间截止到2023年5月19日。
5.学历、学位(应聘岗位有学位要求的提供)证书,以全日制本科学历报考,有专科学习经历的需一并提供;
6.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验证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打印件及学位认证报告(应聘岗位有学位要求的提供,在学信网上打印);
7.尚未取得学历、学位的2023年应届毕业生,提交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学信网”下载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有效期内),(2023年应届毕业生以及与国(境)内高校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的留学回国人员的学历、学位及相关证书,须在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到期未取得的考生,取消聘用资格,已经聘用的,解除聘用合同);
8.按非全日制专科学历报考的,还需提供取得非全日制学历报名资格的高中(中专)毕业证书;
按非全日制本科学历报考的,还需提供取得非全日制学历报名资格的高中(中专)、专科毕业证书;
非全日制学历考生若无法提供取得该学历时的前置学历,则取得的学历不予承认。(如,报考成人函授专科时招生简章中明确规定要求具有高中文化程度的,若考生报考时不具备相应文化程度,凭虚假信息取得报考资格的,取得的学历不予承认。)
9.报到证(限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提供,2023年应届毕业如学校未发放,可不提供);报到证遗失的请提供档案内报到证的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出具单位的公章;
10.在职人员应聘的,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证明信。
应聘人员提交材料时,须提前将以上各项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准备齐全,并将需要留存的材料(复印件)按以上顺序整理好。
四、其他要求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应聘人员提交材料时,应与报名时填报的信息一致。凡填报有关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取消其面试资格。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
因个人原因放弃参加资格审查人员,应于7月31日下午18:00前提交本人签名的《放弃资格审查声明》。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从达到岗位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成绩高低依次递补,请考生保持通讯畅通。
未尽事项请各位考生密切关注报名网站临清市人民政府网。
原标题:关于2023年临清市卫健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现场资格审查的通知
文章来源:http://www.linqing.gov.cn/ztzl/lq_2023zp/202307/t20230728_438574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