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印发<山东省医学生公费教育实施办法>的通知》(鲁卫发〔2021〕9号)《关于印发<山东省公费医学生(定向淄博)就业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淄卫字〔2022〕6号)等有关文件规定,曲泽鹏等2名同志(名单请见附件)经考察和体检合格,拟聘用为博山区卫生健康系统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工作人员,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2023年8月3日-8月11日。
公示期间,如对公示人员有异议,单位和个人均可直接到受理部门当面反映,也可通过电话方式,向受理部门反映。反映问题要用真实姓名、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
受理部门:
博山区卫生健康局 电话:0533-4110195
博山区纪委监委派驻第七纪检监察组 电话:0533-4164117
受理时间:2023年8月3日-8月11日(不含周末、节假日)。
上午8:30-11:30,下午1:30-5:00
2023年博山区卫生健康系统公费医学生拟聘用人员名单(1).xlsx
博山区卫生健康局
2023年8月3日
原标题:2023年博山区卫生健康系统公费医学生拟聘用人员公示
文章来源:http://www.boshan.gov.cn/art/2023/8/3/art_4428_273245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