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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莱芜人民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控制总量)简章(17人)

2023.1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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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应聘初级岗位的人员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2年11月20日以后出生);应聘中级岗位的人员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7年11月20日以后出生);应聘高级岗位的人员年龄在50周岁以下(1972年11月20日以后出生)。

(四)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五)应聘人员的学历、学位及招聘岗位所要求的相关证书,须在2023年11月20日以前取得。

(六)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七)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定向、委培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属在职人员应聘的,应征得所在单位同意。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不能报考;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不能报考;在读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学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报考;现役军人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应回避情形的岗位。

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认可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招聘岗位对工作经历有明确要求的,应聘人员需提供相应的工作经历证明。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计算时间截止到2023年11月20日。

二、招聘岗位

2023年下半年济南市莱芜人民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控制总量)计划招聘共计17人,招聘的岗位条件、人数等具体要求见《2023年下半年济南市莱芜人民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控制总量)岗位汇总表》(附件)。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与方式。

报名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23年11月20日9:00—11月22日16:00

查询时间:2023年11月20日11:00—11月23日16:00

缴费时间:2023年11月20日11:00—11月24日16:00

报名人员登录济南市莱芜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laiwu.gov.cn),按要求如实填写、提交个人信息资料。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人员在招聘单位资格初审前可修改报名信息,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报名资格经单位初审通过,不能更改。招聘单位未审核或审核未通过,可在查询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报名人员必须使用有效身份证件进行报名和考试,报名人员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个人信息必须真实一致。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名资格。报名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报名人员对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学位、回避情形,以及其他资格条件需要咨询时,请直接与招聘单位联系。招聘单位的咨询电话可以通过《2023年下半年济南市莱芜人民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控制总量)岗位汇总表》(附件)查询。

(二)资格初审

招聘单位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节假日不休息),及时查看网上报名情况,认真进行资格审查,确认初审结果。

(三)网上缴费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系统进行网上缴费,逾期未进行网上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缴费成功人员于2023年11月29日9:00至2023年12月2日9:30登录报名系统打印笔试准考证、《2023年下半年济南市莱芜人民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控制总量)报名登记表》和《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以备参加面试时使用)。

笔试考务费的收取标准为:每人40元。高级职称人员应聘高级岗位的,不进行笔试,不缴纳考务费;高级职称人员应聘其他岗位的,需参加笔试,并缴纳考务费。

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的应聘人员,于2023年11月23日16:00点前(以接收时间为准)将相关证明材料原件的图片或PDF版发送至邮箱lwrmyyrsk@jn.shandong.cn,邮件以“姓名+身份证号+报考岗位”命名,逾期视为自动放弃。相关证明材料为:①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或低保证;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和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乡村振兴部门出具的有关证明;②本人身份证。

报名结束后,对应聘高级岗位的,按实际报名并通过资格初审人数组织面试。对其他岗位应聘人数达不到规定开考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的,按规定的开考比例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对取消招聘计划岗位的应聘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给予一次改报其他符合条件岗位的机会。请应聘人员缴费成功后,注意关注报名网站相关公告,保持通讯畅通。

(四)资格审查

2023年下半年济南市莱芜人民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控制总量)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有不符合岗位要求的情况,即取消应聘资格。

四、考试内容和方法

本次招聘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笔试和面试均采用百分制计分。高级职称人员报考高级岗位的,按实际报名并通过资格初审人数进行面试。高级职称人员报考其他岗位的,按要求参加笔试。

(一)笔试

1.笔试采取统一命题、统一考试、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根据专业要求不同分为医学类(含医技)(A类)、中医类(B类),各类均考一科。医学类(A类)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医学专业基础知识;中医类(B类)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中医专业基础知识。

2.笔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2023年12月2日。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

3.确定面试人选。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在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根据应聘人员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规定的开考比例,依次确定面试人选。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计划;笔试合格人数未达到规定开考比例要求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选须按规定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进行资格复审,逾期不进行资格复审的,视为弃权。应聘高级岗位的人员资格复审通过后直接确定为面试人选。面试人选确定后,在济南市莱芜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laiwu.gov.cn)公布。

(二)面试人选资格复审

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在面试人选名单确定之后,需在公告规定的时间内由本人携带身份证、相关材料及《2023年下半年济南市莱芜人民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控制总量)报名登记表》和《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需本人签字)、笔试准考证到指定的地点(另行通知)进行资格复审。相关材料主要包括:(1)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及相关证明材料。(2)有工作单位的人员还要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同意应聘的介绍信(对按时出具同意应聘介绍信确有困难的在职人员,经本人申请、招聘单位同意,也可在考察体检前提供)。(3)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应聘的,还需提供《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学生和居民应聘的,还需提供《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4)已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的应聘人员,还要提供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材料;已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但未获得教育部门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应聘的,需提供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并作出规定时间内可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材料的承诺。上述证件及相关材料均需交验原件并提供复印件。

取得面试资格的应聘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向招聘单位提交全部有关材料的,视为弃权。经资格复审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在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笔试成绩并列者一并进入)。进入面试范围人选在面试前一天17点之后弃权的,相应岗位进入面试范围人选不再进行递补。资格复审通过的人员当场领取《面试通知单》,缴纳面试考务费。面试考务费的收取标准为:每人70元。

(三)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单》。面试人选未达到规定开考比例的岗位,应试人员面试成绩须高于70分,方可列为考察体检范围人选。应聘高级岗位的,应试人员面试成绩须高于70分,方可列为考察体检范围人选。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主要测评应聘人员与岗位相适应的综合素质、专业知识和工作技能。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百分制合成考试总成绩;应聘高级岗位的,其面试成绩即为其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按照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计划招聘人数2倍的比例确定考察体检范围人选,并依次等额进行考察体检。同一招聘计划应聘人员出现考试总成绩并列的,则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体检范围人选,若出现笔试成绩也相同,则对成绩相同者重新组织面试(含高级岗位考试总成绩相同者),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体检范围人选。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在济南市莱芜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laiwu.gov.cn)公布。

五、考察体检

招聘单位可结合实际自主确定考察、体检先后顺序,并等额组织。

考察可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情况,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与招聘岗位的匹配度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按照干部档案管理有关要求,加强对考察人选档案的审核。

体检应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操作手册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

对因弃权和考察、体检不合格人员造成的空缺,可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体检范围人选中,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六、公示和聘用

经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济南市莱芜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laiwu.gov.cn)面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有异议的,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处理,作出结论。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经查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提出聘用意见,报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办理备案手续。对反映问题经查属实且影响聘用的,不予聘用。符合聘用条件的,办理聘用手续。招聘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拟聘用人员在聘用单位的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

七、其他

1.在公开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按照传染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相关措施,必要时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相关信息将及时在济南市莱芜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laiwu.gov.cn)发布。

2.本次济南市莱芜人民医院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3.本次招聘发布的公告、岗位等信息中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别、本基数。

公开招聘政策咨询电话:0531-78118605(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公开招聘监督电话:0531-76215822(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30)

附件:2023年下半年济南市莱芜人民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控制总量)岗位汇总表

原标题:【招聘】济南市莱芜人民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控制总量)简章

原文链接:https://mp.weixin.qq.com/s/G-6jwJzaR0jbjixTdeclJ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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