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日照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等相关规定,2022年日照市卫生健康委员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急需紧缺人才113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及范围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
4.具有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6.博士研究生报考的,年龄40周岁以下(1980年12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报考的,年龄35周岁以下(1985年12月1日以后出生),本科毕业生报考的,年龄25周岁以下(1995年12月1日以后出生);
7.国内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在2022年7月31日之前取得应聘岗位具体要求的学历、学位及相关证书(因新冠肺炎疫情未按时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的,按国家规定的取得时间为准),留学回国人员应聘的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材料;
8.曾受过刑事处罚或因违法违纪曾受过各种处分处理或因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
9.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应回避情形的岗位。
二、招聘岗位
具体招聘岗位、招聘人数及条件要求见附件。
三、报名和审核
(一)报名方式
报名采取邮箱投寄简历的方式进行,投递时间截至2022年1月10日,请将简历发送到有关单位邮箱(文件请以“岗位+学校+专业+姓名”格式命名)。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核时需提供下列材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2.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应届毕业生不做要求),应届毕业生提供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1份;
3.应聘具有专业方向要求岗位的人员,需提供专业研究方向证明。专业研究方向证明,应由高校教务部门或研究生处(院)出具;国家统招全日制应届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标明专业研究方向的,可作为专业研究方向证明;
4.在职人员(含已签订就业协议的人员)应聘的,还需提交具有用人管理权限的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意见;定向委培毕业生应聘的,还需提供定向委培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意见;
5.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资格条件不符合者,即取消应聘资格。
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考试安排
各招聘单位成立招聘工作小组,对符合条件的应聘者按专业分批次进行面试考核,主要考察从事本专业工作所必需的基本素质和专业技能操作,择优确定拟签约人员。
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考察和体检
各招聘单位成立考察体检工作小组,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情况,审核应聘人员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根据山东省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规定,对被考察对象档案严格审核把关,对档案中存在问题的,在问题查清和处理到位之前,不办理聘用手续。
体检在县级以上公立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六、公示和聘用
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日照市卫生健康委官网和相关单位网站统一面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取消聘用资格。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纳入人员控制总量管理。
在职人员在办理相关手续过程中如与原单位产生人事劳务纠纷,影响入职手续办理的,后果自负。
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公开招聘咨询电话见附件。
附件:2022年日照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招聘急需紧缺人才岗位需求表
日照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1年12月1日
原标题:2022年日照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招聘急需紧缺人才简章
文章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CCyWU5LxlH_dc9TvEJl9kg